重症下肢缺血、闭塞病变
2018年07月26日 705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重症肢体缺血的定义:
1.反复发作的持续性缺血静息痛,需要鸦片类止痛药14天以上;
2.足部或者趾端溃疡或者坏疽;
3.踝肱指数<0.40,趾端收缩压<30mmHg,踝部收缩压<50mmHg;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介入与血管外科邓钢
4.脉搏容量曲线变平;
5.足背、胫后动脉搏动消失。
如果血流不改善,0.5-1年内将面临截肢危险。
下肢动脉闭塞性疾病的临床分级(Rutherford classification):
1级: 肢体活力存在,即便不做治疗病情也平稳;
2级: 肢体受到威胁,需要通过再血管化来挽救肢体
2A:肢体有轻度危险,不需要立即救肢
2B:肢体有严重危险,需要立即救肢;
3级: 不可挽救的肢体缺血或坏死,须截肢。
治疗方法:
1.内科保守治疗:抗感染、抗血小板凝集、扩血管、降血脂、控制血糖、清创换药等;
2.手术治疗:(1)血管内介入治疗,行球囊扩张术或支架植入术,使血管再通或恢复下肢血流;
(2)外科旁路手术:血管搭桥恢复下肢血流;
(3)截肢:截除坏死肢体。
围手术期死亡率5%-17%,少数病人可出现截肢出现残端切口不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