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出血、癫痫、热性惊厥婴儿的预防接种

2021年05月08日 805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特殊情况婴儿的疫苗接种(三)
1.新生儿颅内出血
可以接种新生儿时期Ⅰ、Ⅱ级脑室周围-脑室内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硬膜下出血患儿,如出血控制,生命体征稳定,应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暂缓接种新生儿时期Ⅲ、Ⅳ级脑室周围-脑室内出血患儿,有较明显的脑软化、空洞脑等异常改变,如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的后遗症,应暂缓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

2.癫痫
可以接种6个月及以上未发作的癫痫患者(癫痫已控制),无论是否服用抗癫痫药物,可以接种所有疫苗。有癫痫家族史者可以接种疫苗。
暂缓接种近6个月内有癫痫发作的患者。
对于有癫痫史的婴幼儿,建议推迟百日咳疫苗的接种,直到排除进行性神经疾病或者癫痫的病因已经诊断清楚

3.热性惊厥(FS)
可以接种对于单纯性FS,或非频繁性发作的热性惊厥(半年内发作<3次,且1年内发作<4次)既往没有惊厥持续状态(持续惊厥超过半小时),本次发热性疾病痊愈后,可按免疫程序接种各类
疫苗,建议每次接种1剂次。
暂缓接种对于复杂性FS,或短期内频繁惊厥发作(半年内发作≥3次,或1年内发作≥4次),建议专科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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