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大三阳”或“小三阳”,需要治疗吗?

2020年10月17日 805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什么是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
“大三阳”是指“乙肝五项”中乙肝表面抗原(HBsAg)、e抗原(HBeAg)、核心抗体(HBcAb)阳性,称为“大三阳”,此时往往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较强。
“小三阳”是指“乙肝五项”中乙肝表面抗原(HBsAg)、e抗体(HBeAb)、核心抗体(HBcAb)阳性,称为“小三阳”,传染性较“大三阳”低。
但是,仅凭“大三阳”或“小三阳”还无法判断是否需要治疗,这关系到乙肝抗病毒治疗的时机问题,只有在免疫清除期进行抗病毒治疗才有效。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我们往往需要评估抗病毒治疗的指征。


2.什么是抗病毒治疗的指征?

在决定是否要抗病毒之前,医生关注的关键信息包括血清HBV-DNA水平、血清ALT、肝脏疾病严重程度(肝脏炎症和纤维化程度、有无肝硬化),同时还要考虑年龄、家族史和伴随疾病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1)“大三阳”,HBV-DNA≥20000IU/ml(相当于105拷贝/ml),同时血清ALT持续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


2)“小三阳”,HBVDNA≥2000IU/ml(相当于104拷贝/ml),同时血清ALT持续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
满足以上条件者,即具有抗病毒指征,可以进行抗病毒治疗(注: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倍正常值上限,血清总胆红素应<2倍正常值上限)。

3)持续HBV-DNA阳性、存在肝硬化的客观依据时,无论ALT或HBeAg情况,均建议积极抗病毒治疗。

4)对持续HBV-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肝组织活检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者,可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3.什么情形需要做肝组织活检?

1)HBV-DNA持续阳性,ALT持续处于1至2倍正常值上限之间,特别是年龄>30岁者;

2)HBV-DNA持续阳性,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一次),年龄>30岁,伴有肝硬化或肝细胞癌家族史者。


4.无抗病毒指征时,我该做些什么?

对于无抗病毒指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最重要的是定期随访。定期随访是对于慢性HBV携带者来说预防发生慢性肝病、进展肝硬化和肝癌的最现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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