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
2018年04月08日 8638人阅读
开角型青光眼也称慢性单纯性青光眼。此类青光眼较常见,多见于中年人以上,青年人亦可发生常为双侧性,起病慢眼压逐渐升高,房角始终保持开放多无明显自觉症状,往往到晚期视力视野有显著损害时,方被发现,因此早期诊断甚为重要。开角型青光眼发病隐蔽,进展较为缓慢,非常难察觉,故早期一般无任何症状,当病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出现轻度眼胀、视力疲劳和头痛,视力一般不受影响,而视野逐渐缩小。晚期视野缩小呈管状时,出现行动不便和夜盲。有些晚期病例可有视物模糊和虹视。因此开角型青光眼的早期诊断非常重要,强调对可疑病例作相关检查。
开角型青光眼症状发病隐匿,除少数人在眼压升高时出现雾视、眼胀外,多数病人可无任何自觉症状,常常直到晚期,视功能遭受严重损害时才发觉。眼压早期表现为不稳定性,有时可在正常范围。测量24h眼压较易发现眼压高峰和较大的波动值。总的眼压水平多较正常值略为偏高。随病情进展,眼压逐渐增高。眼前段前房深浅正常或深前房,虹膜平坦,房角开放。除在双眼视神经损害程度不一致的病人可发现相对性传入性瞳孔障碍外,眼前段多无明显异常。视盘改变主要表现为:
①视盘凹陷进行性扩大和加深;
②视盘上下房局限性盘沿便窄,垂直径C/D值(杯盘比,即杯直径与视盘直径比值)增大,或形成切迹;
③双眼凹陷不对称,C/D差值>0.2;
④视盘上或盘周浅表线状出血;
⑤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乏。
开角型青光眼几乎都是双眼性,视野缺损为开角型青光眼诊断和病情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典型的早期视野缺损,表现为孤立的旁中心暗点和鼻侧阶梯。旁中心暗点多见于5°-25°范围内,生理盲点的上、下方。随病情进展,旁中心暗点逐渐扩大和加深,多个暗点相互融合并向鼻侧扩展,绕过注视中心形成弓形暗点,同时周边视野亦向心性缩小,并与旁中心区缺损汇合,形成象限型或偏盲型缺损。发展到晚期,仅残存管状视野和颞视岛。采用计算机激动视野计作光阈值定量检查,可发现较早期青光眼视野改变,如弥漫性或预局限性光阈值增高,阈值波动增大等等。根据临床观察,多数开角型青光眼病人视盘形态学改变出现在视野缺损之前,这种形态改变和功能改变不一致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现有视野检查尚不够敏感。近年来不少学者致力于探讨更为敏感的视野检测方法,如蓝黄色视野检查、图形分辨视野检查、倍频视野检查,以期发现更为早期的视野缺损。开角型青光眼多无自觉症状,早期极易漏诊,很大程度上依靠健康普查来发现,其主要诊断指标有:眼压升高应注意在疾病早期,眼压并不是持续性升高,约有50%的青光眼单次眼压测量低于22mmHg,因此不能依靠一两次正常眼压值就认为眼压不高,测定24h时眼压救助与发现眼压高峰值及其波动范围。视盘损害视盘凹陷进行性加深扩大,盘沿宽窄不一,特别是上下方盘沿变窄或局部变薄,视盘出血和视网膜神经纤维层缺损,都属于青光眼特征性视神经损害。此外,双眼视盘形态变成的不对称,如C/D差值>0.2,也有诊断意义。视野缺损可重复性的旁中心暗点或鼻侧阶梯,常系青光眼早期视野损害的征象。
开角型青光眼如早期治疗,效果较好。一旦视功能已遭受损害,治疗只能防止进一步发展,已受损害的视功能一般都不能完全恢复。滴用抗青光眼眼药水通常可控制开角型青光眼,如果药物不能控制眼压,或患者不能耐受药物的副作用,则可考虑激光治疗或手术治疗,以增加房水外引流。开角型青光眼治疗目的是控制疾病发展或尽可能延缓其进展,使病人最大限度保存视力,大多数病人经降眼压可达到此目的。考虑到个体视神经对高眼压的耐受力不同,因此还无法确立一个眼压值来衡量青光眼是否控制。有的病人眼压正常而视功能损害仍进展,有一些眼压偏高尚可耐受相当长一般时间不出现损害。因此开角型青光眼在接受治疗时不能单纯随访眼压,还须跟踪视盘损害及视野缺损,如青光眼性损害在进展,那么应当加大抗青光眼治疗的力度,并采取一些保护视功能的治疗措施。
预防首先心态平稳,情绪波动较大,眼压容易增高避免短时间内饮用过多水及饮料,避免在暗室内停留过久(如看电影),勿穿高领、紧领及紧身衣物,勿束过紧腰带,定期到医院测眼压、查视野、看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