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热新观点
2019年04月11日 733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第三,当孩子的体温增高引起家长过度焦虑时,也作为一个应用退热药的因素,要加以考虑。
第四,物理降温(温水擦浴或者冰敷、酒精擦身等)不再推荐应用。温水擦浴虽会有助于体温下降,却会增加孩子的不适,所以建议不用最好;冰敷并不能降温,还会引起寒颤、鸡皮疙瘩、哭闹等新的不适,也不推荐使用;酒精擦浴更有很多问题也不推荐使用。
第五,发热儿童不应不穿衣服,也不应穿衣服过多。
第六,不能用发热的高度和发热的持续时间来判断病情的危重程度。也不能根据应用退热药后体温下降的快慢和程度来判断疾病的危重程度。要根据年龄,结合精神反应、呼吸、心率、血压、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和外周经皮血氧饱和度,有无咳嗽、吐泻、皮疹等伴随症状来综合判断。
1.六月龄以上儿童请勿单独使用体温的高低这一标准来鉴别危重。
2.发现3-6月龄儿童体温摄氏39度或以上时则可判断至少中危。
3.发现3月龄以下儿童体温为摄氏38度或以上时则可判断高危。
4.发热患儿存在心动过速则可判断至少中危。
鉴别心动过速的标准:
年龄心率
小于12月龄大于160次/分
1-2岁大于150次/分
2-5岁大于140次/分
5.请勿使用发热持续时间来判断危重程度,但发热至少5天以上应考虑川崎病。
第七,糖皮质激素不能作为退热剂用于儿童退热。
第八,退热药仍首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只是建议每次疾病过程中选用一种就行,不推荐两者交替应用或联合应用。两者联合或交替应用退热效果比单用一种要好,但孩子的舒适度低,所以不推荐使用。两者的退热效果和安全性相似。对乙酰氨基酚大于等于两个月的婴儿即可应用,当体温超过摄氏三十八度二或者因发热引起不适时即可按每公斤体重每次15毫克服用,两次退热药之间要间隔6小时。大于等于六个月的婴幼儿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均可选用,布洛芬按每公斤体重每次10毫克用量,两次退热药之间要间隔6-8小时。
第九,热性惊厥绝大多数预后良好,目前尚未发现导致儿童智力下降、学业成绩不良或者神经认知以及行为异常的。动物实验已经证明,高热诱导幼鼠发生热性惊厥后,测试并未发现明显的认知和行为缺陷。研究表明首次发生热性惊厥的孩子有2-7.5%的将来会发生癫痫。预防用药可减少热性惊厥的复发,但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高达30%,同时尚无证据表明,预防用药能减少远期癫痫的发生率。所以目前欧美国家关于热性惊厥的指南,并不推荐预防用药,不论短期用药还是长期用药。可临床上确实有一部分孩子每次发热都会发生惊厥,家长非常紧张,坐卧不安,对于这类孩子以及已经发生过5次以上,或者每次发作持续时间都超过15分钟以上的,或者每次发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在和家长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可选择性地在孩子发烧期间预防性地服用安定,按每天每公斤体重1毫克,分三次服用,服用时间为2-3天;或者服用至体温恢复正常再停用。因发作多是在发热的头24小时内发生,也有主张只在发热初期的24小时内服用或直肠注入的。若这种短期用药预防效果不好的,还可以长期口服苯巴比妥或者丙戊酸钠预防,用药时间为1-2年。需要强调的仍是这种预防只能阻止热性惊厥的复发,并不能降低远期癫痫的发生率。所以要充分权衡利弊。
第十,我国的指南中有如下说明:“推荐意见和推荐强度基于有相对普遍指导意义的证据,临床医生不可拘泥于指南的推荐意见和推荐强度,对急性发热的个体儿童进行诊断和处理。”。Nice指南中则强调发热时“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