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2014年11月13日 662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强迫症是一种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特征的神经症,患者意识到它不必要,但不能控制,并为此苦恼不安,自知力完好,求治心切。强迫症中,社会心理因素起诱发作用,还表现出一定的遗传素质和人格特征,患者人格特征为:胆小怕事,优柔寡断、过于细致、严肃古板、一丝不苟、反复推敲等。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分为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两大类。
(一)强迫观念:
1.强迫性怀疑,反复锁门,反复查对;
2.强迫性回忆,对一些往事经历反复回忆;
3.强迫性穷思竭虑,无休止思索一些缺乏实际意义的问题,如“人为什么分男女”;
4.强迫对立思维,读到“战争”想到“和平”。
(二)强迫动作:
1.强迫性洗涤,如反复洗手、洗澡,明知已干净,无法控制;
2.强迫计数,见到电线杆、窗栏、楼层就要计数,否则会感到烦躁;
3.强迫性仪式动作,以此象征吉凶祸福,如某患者进门总要先进二步,再退一步,表示父病能逢凶化吉,不做这些动作会焦虑不安。
对强迫症可采用行为治疗方法,如系统脱敏、橡皮圈弹击手腕、支持性心理治疗等,要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分析人格缺陷,减少焦虑,增强信心。药物上用丙米嗪对控制强迫症状有特殊疗效,目前以舍曲林、帕罗西汀、氟伏沙明和氯米帕明等治疗为主。临床上,有专家提出以强迫观念为主者首选药物治疗,以强迫行为为主者行为治疗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