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症
2017年11月15日 10823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眼压升高[≥22mmHg(2.93kPa)],开角,正常视盘,正常视野,未患其他眼病。
2.文献报道,长期的研究证明从高眼压转变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每年不到1%(根据视野缺损或杯扩大)。因而,如果对100位不进行青光眼治疗的高眼压病人追踪10年,仅有7~9个不能耐受高眼压而发生早期视野损害或视杯扩大。
3.高眼压者如伴有其他危险因素时,应进行药物治疗。危险因素包括:
(1)眼压反复高于30mmHg(4.0kPa)。
(2)有青光眼家族史。
(3)独眼。
(4)有糖尿病。
(5)高度近视。
(6)有视盘出血。
(7)曾有视网膜血管阻塞者。
(8)有全身血管病。
4.有些高眼压病人宁可接受治疗而不愿接受不治疗的追踪。而且也有些病人不愿意或不可能在不治疗的情况下定期复诊。
5.治疗可用β-受体阻断剂,开始可在一只眼上试验,以便观察两只眼间眼压的差异。
6.定期检查眼压和眼底,如果眼压<25mmHg(3.33kPa),视野每年检查一次,>25mmHg(3.33kPa)的每年检查两次。
7. 眼压测量需注意中央角膜厚度变异造成的测量误差。
四、正常眼压性青光眼(normal tension glaucoma)
1.眼压正常[<21mmHg(2.80kPa)],有青光眼性的视野缺损;青光眼杯,开角,未患其他眼病。
2.可能有血流动力学危象、心脑血管病、偏头痛等,视盘出血较常见。
3.注意如下鉴别诊断:
(1)末期(熄灭型)开角型青光眼,伴有低房水生成率。
(2)青光眼损害是由于从前短暂的眼压升高或短暂的血管性休克造成。
(3)视神经缺损(如疣或视盘小凹),可有视神经纤维束性的视野缺损。
(4)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有起病急、视力突然下降之病史,视盘苍白大于视盘陷凹。除非再次发作,一般视盘苍白及视盘陷凹不继续进展。
4.正常眼压性青光眼治疗主要是降低眼压和改善循环,保护视神经。通常认为以降低原先眼压水平的1/3为好,药物宜选择不影响血管收缩的降眼压药如碳酸酐酶抑制剂、前列腺素类衍生物和有扩张血管作用的降眼压药;药物难以控制眼压或病情仍在进展,才考虑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