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治疗时间

2018年07月10日 823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抑郁症治疗的疗程: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唐建军

急性期治疗:6-8周

巩固期治疗:4-9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复燃风险较大,原则上应继续使用急性期治疗有效的药物,并剂量不变。

维持期治疗:WHO推荐仅发作一次(单次发作),症状轻,间歇期长(≥5年)者,一般可不维持治疗。多数意见认为首次抑郁发作维持治疗为6~8个月

2次以上的复发,特别是近5年有2次发作者应维持治疗。维持的时间尚未有充分研究,一般至少2~3年,多次复发者主张长期维持治疗。

在患者症状完全痊愈之前或症状痊愈后最初几个月内抑郁症再次出现,则被称为复燃。

当患者康复后再次出现抑郁则称为复发。

唐建军医生,医学硕士,心理卫生科副主任医师,深圳市精神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在罗湖区人民医院心理科工作。2006年6月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精神科临床、科研和教学工作。曾在香港葵涌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等地进修学习精神病学和心理治疗。对诊断和治疗失眠症、抑郁症、焦虑症、社交焦虑症、强迫症、疑病症/躯体形式障碍/健康焦虑症、精神分裂症、躁狂症/双相障碍、神经性贪食症、神经性厌食症、注意缺陷与多动症等常见心理/精神疾病均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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