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短小有什么危害?

2018年05月23日 866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在先前的文章中,我已经提到,所谓的先天脚趾短小,这是患者朋友们的俗称,其实绝大多数病人的脚趾并不短,短的是脚趾后面的一段骨头,专业术语叫做跖骨(zhigu)。从发病率来看,最多见于第四和第一跖骨,有的患者手上的无名指也同时短小。


那么,跖骨短小有什么危害呢?如前文所述,首先,对爱美的青年女性来讲,主要造成的是心理上的伤害,因为这个病,很多女孩痛不欲生,我们这里不再赘述。


其实,跖骨短小不光是对患者外观和心理上的影响。有时这种先天畸形可能对足的行走、弹跳、骨折发生、继发畸形、足底应力分布等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损害。例如,我看到的第四跖骨短小患者,统统都有前足横弓塌陷,足底有胼胝体,所以,年龄增长后,脚痛不可避免。


与第四跖骨短小相比,先天性第一跖骨短小畸形,也就是大脚趾短小,可能对脚的功能影响更大,因为,第一跖骨短,足掌负重点就从第一跖骨头转移到第二跖骨头,但第2跖骨干远较第1跖骨纤细,故易发生骨折。最多见的是,脚底痛,局部第二跖骨头局部有胼胝体形成,患者不仅遭受外形难看的心理压力,而脚痛也每时每刻都在折磨着患者。


同理,人在行走时,当人的体重前移至前脚掌时,力量有第5趾传至第4趾,以此类推至第1趾。第4趾的短小破坏了这一关系,使第5趾和第3趾承受了过多重力,有可能导致这一区域酸痛或其他不适。同时由于第四趾不承重,第四趾会上翘,常会摩破袜子和鞋子。


不过,第四趾短小的病人,一般从功能上讲,对足的影响比较小,主要还是外观不雅,使女孩蒙受更多的心理阴影。


 由此可见,跖骨短小,即脚趾短小,并非,治不治无所谓,对大多数患者来讲,此类畸形有造成心理和肉体双重伤害的必然性。


单纯从病理的角度讲,大脚趾短小畸形是必需手术的。


治疗的方法,在我的另一篇文章中有详述。


参见: 康庆林教授有关脚趾短小畸形矫正的文章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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