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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心室强光斑原委

2018年11月26日 464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心室强光斑有时又称做心室强光点。

心室强光斑不属于器质性病变,只是一个用于胎儿染色体病(非46条染色体)的筛查指标,但是这个指标被用于筛查意义有限。心室强光斑也不是国家法定胎儿超声必须检出的内容。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

认识胎儿心室强光点有两点我们必须要知道,正常胎儿是可以有心室强光斑的且很常见。第二点有心室强光斑的宝宝绝大多数都是正常的,且和先天性心脏病没有关系。

心室强光点主要用于筛查胎儿染色体病中的21-三体综合征唐氏儿心室强光点的存在不能直接说明胎儿有还是没有问题。换句话说有心室强光斑不代表胎儿有问题,没有心室强光斑不代表胎儿没有问题,这也就是其作为筛查指标的意义。

心室强光斑之所以运用于唐氏儿的筛查是因为有近18%的唐氏儿患儿存在心室强光斑,而正常胎儿中有2~5%的存在心室强光斑。但毕竟正常胎儿的基数是最大的,所以在有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只有很少是有问题的。心室强光斑被用于唐氏儿的筛查,在有单纯心室强光斑而无其它异常的胎儿里边有不超过1%的几率可能是唐氏儿。学术界要求心室强光斑的回声强度要达到骨骼回声强度才予以报告,但是对报告心室强光斑的大小并没有要求。对于不同的超声大夫包括和设备在判定心室强光斑强度时会有人为差异,因此心室强光斑在报告与否的问题上也存在一个难以统一的标准。心室强光斑被用于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时变得意义有限,胎儿真正有问题的可能性却在1/100-300之间。而唐氏筛查高风险胎儿有问题的几率能够达到2%。唐氏筛查其实已经是一个很落伍的检测了。有观点提出产前筛查低风险时出现心室强光斑可以不用理会,但是这毕竟是学术性观点,理论上产前筛查有30~40%漏诊的风险,因此即使产前筛查低风险从理论上讲即使没有心室强光斑的存在也不能排除唐氏儿的风险。

心室强光斑和先天性心脏病没有关系。因此没有必要因为心室强光斑进行胎儿心脏彩超。但是年龄大于35岁,或曾经分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孕妇应该常规进行胎儿心脏彩超。

胎儿心室强光斑不会吸收。胎儿心室强光斑是心室乳头肌的微钙化,在尸检中可以发现,因此不可能吸收。这种微钙化本身不属于器质性病变。但有时超声检查有可能疏漏或者随着孕周增加和心肌的发育丰满变得不易被发现,造成消失了的假象。再者心室强光斑也不是国家法定胎儿超声必须检出的内容,后续超声检查时也有可能因为超声大夫不再关注而误以为消失。因此我们不能用心室强光斑是否被吸收来判定胎儿是否有染色体病。即使在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也是可以检测出这种异常的,只是没有人去关注成年人的这个指标。

在胎儿心室强光斑的问题里,我应当如何和患者解释类似问题?而怎么才能让你一个高度紧张的孕妇听的明白?有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尴尬的是这个指标本身不敏感,但是被超声医生报告出来了,向孕妇交待则导致孕妇的高度紧张,不和患者交待的确有类似风险而可能导致医疗过失,毕竟就是没有心室强光斑的情况下孩子也是不能除外唐氏儿的。于是不得不把之前已经筛查通过的唐氏儿再次拿出来说。心室强光斑是一个很常见的指标,可想而知每天因为心室强光斑的问题我要和不同的孕妇交待多少遍?给多少孕妇带来思想上的困扰与精神负担。我们用心室强光斑去筛查唐氏儿不能说没有意义,但是错就错在用了一个很常见的指标去筛查一个相对较少见的唐氏综合征。我认为胎儿心室强光斑如果单独存在没有合并其它异常可以忽略,但是学术界却有很多的资料证实这个指标有意义。如果我建议患者忽略了这个指标真的造成唐氏儿出生谁来付这个责任?中国政府03年出台了《产前诊断管理办法》,但是产前诊断近几年才得到推广与患者的重视。而12年过去了《产前诊断管理办法》至今没有与时俱进。于是在面临胎儿心室光斑的时候我们都很尴尬。

如果要完全除外唐氏儿的风险只能靠羊水穿刺或者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羊水穿刺又会带来1~5‰的流产风险与更大的心理压力。5‰相当于1/200的流产风险,与心室强光斑的唐氏儿检出率相差无几,也就是说我们要用一个健康宝宝的流产换来一个唐氏儿检出。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指标的存在意义。

类似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检查一下费用高昂的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如果不能接受可以不理会,因为这个指标毕竟不灵敏,胎儿有问题的几率较小。自然界唐氏儿的平均发生率是1/700,有学者将心室强光斑用于胎儿染色体病的筛查中,检出率达到了接近1%,因此被看做有临床价值的指标,但是我认为在运用过程中真的价值有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各地区医疗卫生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即使是一个好的指标,也可能因为这种发展不平衡与缺少相应的规范统一而变得滥用。

我中心河北省最早开展产前诊断羊水穿刺的诊疗机构,其它医疗机构相对开展较晚。其它医疗机构因为碍于心室强光斑的潜在风险,把大量心室强光斑的孕妇转诊于我中心。同样有一个很尴尬的问题留给了我们超声医生。就是有一些超声医生对心室强光斑认识不足,又怕担风险,心室强光斑在没有达到骨骼回声强度时,或在自己拿不准的情况下可能就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其它医院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但是我们超声医生发现心室强光斑的强度没有达到骨骼回声的强度,这样的情况还要不要报告有心室强光斑的存在。这个回声的强度毕竟会受人为主观因素所影响。假如我们的超声医生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患者存在的风险可能被高估了,需要接受至少2000元的进一步检查。可是即使在没有心室强光斑存在的情况下唐氏儿的风险也是不能被除外的。如果不报告心室强光斑,患者高兴了,等于我们的超声大夫,我们的科室把患者所要承担的风险转嫁在自己身上了。假如孩子生下来真的是1/700发生率的唐氏儿,到时候谁能说明当时的心室强光斑到底有没有达到骨骼回声的强度?谁来承担这个漏诊的过失?

因此关于心室强光斑的问题亟待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培训与诊断资质。让政府来说到底是否需要做。让医生依据政府的相关规范说话。出了问题政府担风险与责任。

我知道关于无创静脉血检测费用高昂,很多人不愿意接受,我能感觉出来患者说话的语气,她们觉得我在吓唬她们,诱使她们花钱。无创静脉血是一个很不错的检查方式,因为特殊检查方法的可靠性注定了检查的准确率。虽然无创静脉血和心室强光斑同属于筛查但是因为筛查准确率不一样检出率自然有了天壤之别。如果无创静脉血可以做到廉价和普及并且纳入医保,所谓的“心室强光斑”,“胎儿下腹部回声增强”,“唐氏筛查”都可以消失了。

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医生受限制于现在的条件,我只能建议你们进行羊水穿刺和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我更倾向于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因为这个筛查指标真正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小。简单,有效,无风险,可普及——这就是无创静脉血的优点。无创静脉血如果唐氏儿漏诊有40万的保险赔付,可羊水穿刺造成流产却没有保险赔付。当然如果愿意查羊水穿刺也是可以的,毕竟羊水穿刺造成流产的风险很小。我作为医生建议你们进一步检查,但同时告知你们这个指标只作为筛查指标存在而非器质性病变,且在进行唐氏儿筛查时意义有限,你们有选择拒绝的权利。但究竟是“羊水、无创、还是放弃检查”,最终的决定权在于你们。

单纯心室强光斑胎儿有问题的几率并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心室强光斑合并其它异常应当引起一定重视,比如心室强光斑合并胎儿单脐动脉,侧脑室增宽,肾盂增宽等,但此时也是做为筛查指标存在在这些指标里里边单脐动脉更有意义。

还有人可能会问,心室强光斑除了和唐氏儿(21-三体)有关系,还和其他的染色体异常有关系吗?的确有报道在18-三体中心室强光斑的检出也是增高的,但是13-三体是一种更罕见的遗传病,自然界出生率1/15000,且是致死性异常。而21-三体在20岁时候的存活率是75%,在50岁时的存活率是60%,因为智力低下给家庭带来的负担更重。我们应该格外重视。心室强光斑在21-三体的检出率尚不能保证,希望不要再将心室强光斑的筛查意义运用于13-三体。且无论羊水穿刺和无创静脉血检测13-三体也是可以同时检出的。我中心曾在300余例单纯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检出一例出生率约1/700的47,XXY,这样的孩子表现为男性,精子生成障碍而不能生育。在300个有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检查出了一例1/700出生率的47,XXY(克氏征)患儿,这样的检出率不能说明其意义而只是巧合。正常胎儿可以出现强光斑,47,XXY胎儿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们只把这个指标运用于唐氏儿筛查已经足够了,不要再延伸这个指标的意义。

注:

唐氏儿,又称21-三体,是人类最常见的染色体病,染色体病与受精卵形成时“卵子减数分裂的错误”有关系,造成受精卵多携带了一条21号染色体。表现为智力低下,自然界平均发生率1/700,随女方年龄增加而增加。当女方分娩年龄达到35时,唐氏儿的出生率达到1/350。

染色体病是自然界中很常见的一种遗传病。如果我说“每个人在生育时都会或多或少的面临胎儿染色体病的风险”您可能会有疑问——“我们家里边没有遗传病家族史”?这是因为您对遗传病的定义不清楚,遗传病是指“因患者的遗传物质异常导致的疾病”而不是指父母遗传给孩子的疾病。如果是父母遗传给孩子的疾病我们称之为“家族性疾病”,而这类家族性疾病通常是遗传病中的“单基因病”或“多基因病”。而即使是基因方面出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和突变有关系,并不是父母遗传给下一代的。

我从09年开始接触胎儿心室强光斑,15年写了这篇文章,17年再此拿出来把《胎儿心室强光斑》重新命名为《胎儿心室强光斑原委》。再更深入的谈谈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毕业8年了,我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文章。在我看来那些为了写而写,为了晋升而写的文章更像是八股。中国的医生迫于晋升的压力要写一些文章,其实在国外又何尝不是?

我们看上文图片中的原文描述“1995年我们报道了一组包括1334例妊娠中期经羊膜腔穿刺检查的胎儿……有心内强光斑的胎儿Downs综合征发病风险增加了4倍……阳性预测值6.1%(100个里有6个唐氏儿),在研究人群中Downs综合征发病率为1.6%”

要知道当年在总结这组数据的时候,胎儿心室强光斑和唐氏儿的关系并没有被世人认可,而作者又是如何说服1334例母亲因为胎儿心室强光斑进行羊水穿刺的呢?显然研究人群的唐氏儿背景风险高达1.6%,远高于1/700的唐氏儿背景出生风险。也就是说这1334名孕妇是同时合并了其它高危因素而本要进行羊水穿刺的孕妇,或合并了高龄,或合并了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合并了其它高危因素而需要进行羊水穿刺的妇女。而并不是因为单纯心室强光斑要接受羊水穿刺的孕妇。作者在这样的群体中统计出了意义,而下文中描述Simpson等人更进一步证实……仍有1%染色体异常的发病风险。唐氏儿只是所有胎儿染色体病中的一种,心室强光斑从之前具有6%的阳性预测值直接下降到了预测所有胎儿染色体病1%的预测价值,难道像47XXX和47XYY这种和正常人无异的染色体差异也划分其内?而Simpson等人进一步证实发表的文章是在1996年,95年的第二年。很难让人信服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单独的心室强光斑被用于胎儿染色体病的筛查并被孕妇群体欣然接受,其中恐怕也掺杂着和并其他高位因素的孕妇群体更多一些。而我国的产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起步较晚,学者本着学习的精神,将国外的一些理念搬回来,运用于没有其它高危因素的孕妇中进行筛查。医学的精准离不开群体的精准,群体改变了风险值自然是改变了。而紧接着又发生了之前提到的超声标准难统一的问题,我们用21世纪的超声设备,而作者用的是20世纪末的超声设备,分辨率提高了太多,发现的心室强光斑也变得更多。

地上本没有路,竟被我们走出了路。一个唐氏儿都不愿意漏掉,在我们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一个大夫每天需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和多个孕妇交流心室强光斑。如何平衡得失医生个人是没有决定权的,需要有一个更可靠的公共标准。

我们这个曾经落后的民族在学习西方一些理念的时候少了几分批判,而我们的先贤留给我们的祖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却是一分学习四分批判。

我看有医生讲因为单纯心室强光斑而建议患者做了无创静脉血检测及时发现了唐氏儿,我不否定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我没有那么幸运,我经手的单纯心室强光斑还没有碰到过有意义的胎儿染色体异常。但是我也在主张患者可以做进一步检查。那么我也来讲一个故事,恐怕这样的故事更多见。有一位母亲朋友的儿媳妇,20多岁的姑娘,出现了胎儿单纯心室强光斑,首诊并不是在我这里,所以之前的医生已经交代了风险,我再直接说不用管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在面对这种自己不太熟悉的亲朋友好友出现这么一丁点问题的时候,更要解释的全面到位小心了,以免以后让人觉得花了冤枉钱。问我的意思,我说做一下无创静脉血检测,但是姑娘非常有主意,听完我的诠释以后决定不做了。过了几天之后又来找我,说要做一下。我刚要张嘴再说那几句套话,姑娘止住了我,你不用说了我做。我知道我的孩子没有问题,我就是要证明给我的家人看我的孩子没有问题,我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我的孩子可能会有问题,不想让我的妈妈每天在照顾我的时候还愁眉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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