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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铁缺乏和缺铁性贫血的治疗

2017年11月02日 9783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治疗原则是补充铁剂和去除导致贫血的原因。

1.  一般原则

●  铁缺乏和轻、中度贫血者以口服铁剂治疗为主,并改善饮食,进食富含铁的食物;

●  重度贫血者口服铁剂或注射铁剂治疗,还可以少量多次输注浓缩红细胞;

●  极重度贫血者首选输注浓缩红细胞,待血红蛋白达到70g/L、症状改善后,可改为口服铁剂或注射铁剂治疗。治疗至血红蛋白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口服铁剂3~6个月或至产后3个月,以免再次贫血。

2.  营养支持

均衡膳食,避免偏食,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鼓励进食含铁丰富的食物。WHO指南推荐食用富含铁的食物如瘦肉、动物内脏、绿叶蔬菜。常见富含铁的食物有苔菜干、珍珠白蘑、木耳、紫菜、蘑菇、芝麻酱、动物肝脏、田螺、奶疙瘩、藕粉等,其中以动物性食物为首选,因为动物性食物中的铁元素更易被人体吸收。促进铁吸收的食物有水果、土豆、绿叶蔬菜、菜花、胡萝卜和白菜等含维生素C的食物,抑制铁吸收的食物如牛奶及奶制品,谷物麸皮、谷物、高筋面粉、豆类、坚果、茶、咖啡、可可。

3.  使用铁剂

生育期女性为了预防缺铁性贫血可以预防性补充铁剂,建议缺多少补多少,日常摄入量(膳食 药物补充)不应超过60mg。

一旦储存铁耗尽,仅通过食物难以补充足够的铁,因此也需要补充铁剂。

●  明确诊断为缺铁性贫血的孕妇应补充元素铁100-200mg/d,治疗2周后复查血红蛋白评估疗效,通常2周后血红蛋白水平增加10g/L,3-4周后增加20g/L;

●  非贫血孕妇如果血清铁蛋白<30μg/L,应摄入元素铁60mg/d,治疗8周后评估疗效;

●  患血红蛋白病的孕妇如果血清铁蛋白<30μg/L,可予口服铁剂。

治疗效果取的于补铁开始时的血红蛋白水平、铁储存状态、持续丢失量和铁吸收量。如果存在营养素缺乏、感染、慢性肾炎等情况,也影响疗效。

●  不能耐受口服铁剂、依从性不确定或者口服铁剂无效者可选择注射铁剂。注射铁剂可更快的恢复铁储存,升高血红蛋白水平。注射铁剂的用量根据下列公式计算:总注射铁剂量(mg)=体重(Kg)×(血红蛋白目标值-血红蛋白实际值)(g/L)×0.24 储存铁量(mg);目标值是使血红蛋白达到110g/L,储存铁量=500mg。常用的注射铁剂有山梨醇铁、右旋糖酐铁和蔗糖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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