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囊息肉什么情况下做胆囊切除术?
2017年09月28日 1287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胆囊息肉手术治疗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息肉癌变和解除临床症状等问题,临床要严格把握手术指征。
归纳胆囊息肉手术指征如下:
(1)单发,病变直径>10mm;
(2)年龄>50岁;
(3)无蒂性或广基病变;
(4)病变在短期内基底变宽、有增大趋势或病灶周围黏膜有浸润、增厚表现;
(5)合并胆囊疾病,如胆囊结石、急性或慢性胆囊炎有明显临床症状者;
(6)合并硬化性胆管炎、胆总管结石等胆管病变;
(7)息肉、长蒂或胆囊颈部息肉,影响胆囊排空,有胆绞痛发作等临床症状者;
(8)彩超测及血流或CT、MR显示病变强化;
(9)合并胆囊壁不规则增厚者,超声等辅助检查怀疑胆囊恶变可能。
其中第1条为公认的手术指征;对于第2~4条情况,应密切随诊至病灶直径8mm;由于一般只有位于胆囊颈部或者长蒂的息肉才会引起不适症状,对于有临床不适症状的PLG病人,应小心地除外非PLG或其他胆道疾病的因素,如慢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等。因此,胃肠镜等检查很必要,否则术后会仍可能有不适症状。而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胆囊息肉,需要3~6个月的定期超声随访,如果随访1~2年无明显变化,可将其随访时间间隔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