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药物治疗如何才能获得长期缓解?
2018年07月18日 732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2018年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代谢医师年会于7月12~14日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隆重举行。本次年会以「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为主题,围绕甲状腺疾病等内分泌代谢性疾病,为参会者带来了领域的最新成果、最新理念和学术方向。广东省中医院内分泌科罗露露
Graves病(GD)作为甲状腺机能亢进最常见的原因,抗甲状腺药物(ATD)治疗是其主要治疗手段,但如何获得长期缓解是临床医生面临的一大挑战。在本次年会上,解放军总医院内分泌科吕朝晖教授结合自己的临床体会,从细节入手,为GD药物治疗长期缓解支了系列「大招」。
一、正确诊断是前提
我国指南明确指出,GD的诊断标准包括六条,其中,临床甲亢症状和体征、甲状腺弥漫性肿大、T3、T4升高而TSH降低是必备条件,伴突眼、胫前粘液性水肿、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RAb)或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阳性是诊断的辅助条件。
但有这些典型表现并不一定就是GD。如绝大多数突眼见于GD,但有时甲功正常甚至甲减者也可以有突眼的症状。再如,TRAb是GD的致病因子,但TRAb阳性并不一定是GD。吕教授等对一组700多例含各类甲状腺疾病及甲功正常者的分析发现,在甲功正常或甲状腺结节者中,也有部分可出现TRAb阳性,在亚甲炎甲亢期中TRAb阳性比例可达到3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显然TRAb阳性并非GD的致病因子。但不容置疑的是,TRAb阳性对于GD的诊断价值确实很高。基于上述的认识,因此在治疗GD时没必要强求TRAb转阴。
在GD的诊断中,要高度重视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体征。随着发病时间长短,患者症状表现不一。需要特别指出的两个体征,一是体重,对于体重变化不明显的甲状腺毒症患者,诊断GD一定要谨慎,二是心率,判断心率是否增快一定要知道基础心率。同时,对于症状不典型的甲亢不必急于做出诊断或给予积极治疗,可待2~4周后复查,灵活、综合评估各项甲状腺疾病的诊断指标以免误诊。
二、选择适合药物治疗的患者
ATD、放射性碘和手术治疗三种手段在用于GD治疗时都是有效且相对安全的,因此无所谓最佳,只有根据患者情况并基于现实做出个体化选择,选择「最适合」的方法。近20年来,ATD在GD治疗中正在越来越占据主要的地位。但随着药物治疗逐渐成为第一位的选择,如何降低药物治疗的复发率,提高缓解率,成为经常要面对的一大挑战。
要获得良好疗效,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患者。我国指南建议的药物治疗适应症是病情轻、甲状腺轻中度肿大、以及一些特殊人群,包括年龄在20岁以下、妊娠甲亢、年老体弱、合并严重心肝肾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但具备适应症者并不一定就能获得高缓解率。ATA指南指出,药物治疗获得缓解可能性较大的人群包括女性、病情较轻、甲状腺轻度肿大、TRAb是阴性或者低滴度者。
因此,对于初发甲亢患者治疗前要给予评估,是否适合药物治疗,获得缓解的几率是否较大。那么,对于儿童/青少年、甲状腺明显肿大、甲状腺激素显著升高、复发、基线高浓度或持续高水平TRAb者等人群,是否就不能选择药物治疗?首先要改善治疗依从性,之后还可以尝试药物治疗并动态观察治疗反应,以进一步评估是否适合药物治疗。
三、细节决定成败
ATD是通过抑制甲状腺激素合成以及免疫抑制作用发挥作用的。对于GD这种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一般认为免疫抑制作用是ATD获得疗效的根本原因。但事实上,丹麦学者Laurberg提出,GD获得缓解并非ATD使得免疫紊乱获得改善,而是甲功恢复正常带来了自身免疫的逐渐恢复,尽早使甲功恢复正常并保持这种正常状态,是GD治疗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基于这一理念,我们来分析ATD治疗的细节问题。
首先是治疗方案,主要包括剂量调整方案和阻断加替代方案。剂量调整方案起始阶段:一般情况下治疗方法为MMI 30~45mg/d或PTU 300~450 mg/d,分3次口服,MMI半衰期长,可以每天单次服用。当症状消失,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接近正常后逐渐减量;调整阶段:减量时大约每2~4周减药1次,每次MMI减量5~10 mg(PTU 50~100 mg),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时维持治疗,MMI约为5~10 mg/d,PTU约为50~100 mg/d,总疗程一般为1~1.5年。起始剂量、减量速度、维持剂量和总疗程均有个体差异,需要根据临床实际掌握。阻断加替代方案使用大剂量抗甲状腺药物联合LT4。在上世纪已有研究证实,剂量调整方案和阻断加替代方案的缓解率并无差别。
其次是药物的起始剂量,在基于免疫抑制这一目的之下时,当然是剂量越大越好,但如果基于使甲功恢复正常这一目的,则不一定剂量越大越好。而且随着剂量加大,还会带来不良反应等问题。那么,小剂量能发挥作用吗?日本一项研究对比了三种剂量的治疗效果,发现在轻中度甲亢患者中,甲巯咪唑30mg、15 mg和丙基硫氧嘧啶300 mg治疗12周获得的缓解率基本相当,甲巯咪唑30 mg组仅在重度甲亢(FT4水平在正常值4倍以上)时才显示出优势。我们主张,为尽快恢复甲状腺功能并兼顾副作用风险,建议根据治疗前FT4水平粗略确定甲巯咪唑的起始剂量。
第三是疗程。按照我国当前指南建议,总的治疗时间大约是1.5年。事实上,1.5年这个疗程并非一定要「死守」,而是必须个体化考虑。除了症状和体征缓解外,一定要小剂量ATD能够维持甲功正常才能停药。我国的一项前瞻性随机临床研究证实,小剂量ATD长期治疗可提高复发患者的缓解率。该研究纳入128例治疗后复发的Graves病患者,复发后甲巯咪唑滴定方案治疗后随机分组,甲巯咪唑减至2.5 mg QD 5个月停药,另一组再减至2.5 mg QOD 5个月停药,随访4年后,后者的缓解率达到84.6%,复发率仅为15%,远低于前者。TRAb转阴也是重要的停药指征,但并不强求必须转阴。
要想获得GD药物治疗的长期缓解,首先要确保诊断的正确,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药物治疗的患者。在药物治疗中,治疗方案、ATD种类及起始剂量与GD缓解率无关,而尽早恢复和保持甲功正常状态才是缓解的关键。较长时间小剂量ATD维持和TRAb转阴是停药的重要指征。最后,莫忘个体化疗程。
资料来源于甲状腺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