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新标准(2010年ACR)
2018年12月11日 753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新标准(2010年ACR)
在2010年ACR年会上,经过与会专家的充分讨论,对FMS1990年的标准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满足以下3条可以符合FMS诊断:浙江省人民医院风湿免疫科应振华
1、弥漫疼痛指数(WPI)>7和症状严重(SS)积分>5;或WPI=3-6和SS积分>9;
2、症状持续相同水平在3个月以上;
3、患者没有其他疾病的不可解释的疼痛。
附:WPI及SS的定义与判断:
WPI指患者前一周的疼痛情况,且为疼痛的区域,共0-19分。
左右肩部区域;左右臀部区域;左右上臂;左右颌部;左右臀部;左右前臂;左右大腿;左右小腿;胸;颈;腹部。
SS积分
疲劳;醒来萎靡不振;认知症状
上述3个症状在一周前的严重程度按以下积分:
0=无;1=轻微问题,2=中等问题;3=严重,弥漫,持续,影响生活
考虑 躯体体症状,患者是否有?
0=无;1=轻微症状,2=中等量症状;3=大量症状
SS积分为上述3个症状的积分加躯体症状积分(总分0-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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