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疼痛——您知道疼痛科吗?知道有疼痛门诊吗?
2018年11月05日 806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疼痛科马文庭
2007年7月16日(070716)是中国疼痛医学发展史上值得牢记的一天。这一天卫生部签发了“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项目的通知”文件(卫医发【2007】227号),确定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27”。根据这一文件,将在我国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这一消息对一般民众可能印象不深,但是对占人口30%左右的各种慢性疼痛患者,则是极大的福音。因为从此他/她们就不必到医院各个科室去碰运气:“我的病究竟应该到那一科去就诊?”疼痛科就是疼痛病人受到悉心照护的“家”。
中国疼痛医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
中国语言中把“病”和“痛”连在一起,称为“病痛”。这不是偶然的。据统计,到医院就诊的病人中一半以上是由于身体某处疼痛,正是这种疼痛引起人们对健康的注意,因此疼痛往往是身体有病的信号。如果一个人丧失了“疼痛”的功能(患有“无痛症”),他就不知道躲避危险,往往夭折。以上主要是指急性痛而言。实际上,急性痛危害较浅,一般来说,伤口愈合了,痛也自然消失。但慢性痛的情况就不同了,比如偏头痛,腰背痛等等,长期不愈,有的可持续数十年,甚至终身,痛苦不堪。临床上这种慢性痛很常见,也很难治疗,危害较大。有鉴于此,国际上有些医生在1976年发起成立了“国际疼痛学会(IASP)”,把多个学科的医护人员联合起来,向慢性痛的诊断、治疗、研究发起“进攻”。1980年代我把IASP的概念引进国内,于1989年9月在北京成立了IASP中国分会,也称中国疼痛学会(CASP),到会164人,成为奠基会员。IASP的秘书长J Loeser医师专程由美国赶来,表示祝贺。CASP成立后不久(1992年)根据陈敏章部长指示转为中华医学会疼痛学分会,与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密切合作,鼓励许多医院成立疼痛门诊,提高了疼痛诊疗技术。一些国外学习回来的医生,起了带头作用。特别是麻醉科医师中有不少专门投身于疼痛诊疗事业,成为开创我国临床疼痛医学的先锋。关于疼痛的基础医学研究,我国具有较好的背景。这是因为上一世纪50年代末,中国出现了针刺麻醉(针麻)新事物,吸引了不少研究者投身这一领域。CASP的成立把这两方面人才集中起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疼痛医学的发展。
以上是摘自中华疼痛学会的部分内容,希望朋友们了解更多的关于疼痛科内容。
目前我国卫生部下文规定:二级医院必须设立疼痛科或者疼痛门诊。
附带疼痛科诊治范围:
分三大类
颈肩腰腿痛 腰椎间盘源性疼痛
神经痛 包括三叉神经痛、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
癌痛 即恶性肿瘤晚期疼痛
需要说明的是,疼痛科与兄弟临床科室并不冲突,而是各有特色,互补需要。疼痛科特色主要是局部治疗神经阻滞,微创介入治疗,以及特色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