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皮炎
201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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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敏性皮炎是由于患者对紫外线过敏所致,仅见于少数人。其有时被认为是对阳光的过敏,是一种阳光引发的免疫系统反应。其最常由化妆品中含的香料引起,如洗面奶、沐浴露等都含有多种香料成分,它们在洗浴时渗入皮肤、在散射阳光的作用下,使某些人的皮肤发生过敏性反应。此外也可由药物引起,常见的可引起皮肤光敏反应的药物有:噻嗪类利尿剂、氯丙嗪、非类固醇类抗炎药、四环素、磺胺类药物、萘啶酸、胺碘酮、奎宁和奎尼丁、呋噻米等。其发生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外源性光敏物经皮肤接触或内服吸收,二是皮肤吸收了一定能量和一定波长的光。
皮肤损害多样,可表现为水肿性红斑、丘疹、斑块、结节。皮损的分布局限于光暴露部份,如头部(头发稀疏者)、双额部、耳前、颈后部、手背等边界较清楚的部位,为表皮状红斑,偶或斑丘疹,淡红、鲜红或暗红色各异。轻者为散在的小片,重者可融合成大片,伴或不伴水肿,可伴脱屑和色素沉着。患处均有不同程度瘙痒或灼热感。
注意从事户外活动时应当做好防护工作,加戴太阳帽、穿长衣长裤、打遮阳伞等;若症状明显,可服用抗过敏药物。易产生光敏的患者食用某些蔬菜(如芹菜、油菜、菠菜等)后也可产生光敏,应加以注意。痒感较重的患者可冷敷患处:取半盆冷水,将毛巾浸湿,叠成2层,挤至半干,紧敷痒处。每5分钟清洗一次,可止痒。坚持用凉水或温水冲澡,不使用任何清洁护肤品可缓解光敏性皮炎病情、防止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