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发生的碰撞——眼眶骨折
2016年12月10日 661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眶壁骨折包括因为拳击、投掷物撞击等致伤因素造成的单纯性眶壁骨折,主要表现为复视、眼球内陷、鼻子出血、面部感觉异常等;也包括因为严重车祸等致伤因素造成的复合性眶壁骨折,这多表现为不仅有眼眶骨折,还合并了额骨骨折、鼻骨骨折、颧骨骨折等。相对来说,由于症状轻,往往单纯性眶壁骨折更易被忽视。
而为什么会发生眶壁骨折呢?由于人的眼眶近似一个由较薄骨壁围成的半密闭空间,正常眼眶有四个壁,眶缘很厚,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骨折。但眼眶下壁和内壁,骨壁薄得像层纸。外界撞击很容易造成这两个薄的骨壁发生骨折。当受到来自于眼球正面的、大于眶部口面积的强大冲击力时,骨壁的薄弱部分就特别容易发生骨折。但这也是人体的一种自我保护,用眶壁骨折间接保护了眼球本身不受损伤,视力得以保全。眼眶后边还有很多脂肪,脂肪就像沙发垫一样,当外力打到眼球时,眼球往后面退,起到缓冲作用,但是骨壁在突然压力下会突然发生爆裂。眼眶骨折后,一般来说,在受伤早期,由于肌肉、神经等组织充血、水肿、受压、移位,会出现眼睑肿胀、复视、眼球运动受限、流鼻血、眼眶及面部部分神经感觉异常等不适表现。尤其是复视,也就是看东西重影,会给患者造成阅读和下楼困难。有的患者还会有颊部、鼻翼、上唇和牙龈感觉麻木、迟钝的症状,这些都可能影响患者的生活和工作。
如果不及时治疗,眼眶骨折时间久了,到受伤后期,由于眶腔容积增大、组织粘连、瘢痕形成,患者就可能出现眼眶塌陷、眼球内陷等情形,严重影响外观。如果致伤程度高、骨折范围大,受伤早期眼球内陷并不明显,然而在受伤2-3周后,当组织充血、水肿消退后就会出现眶腔容积增大,眼球内陷就愈发明显了。一般认为可在外伤后2~3周眼眶水肿消退后行骨折修复术;通过手术矫正眼球内陷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