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的治疗

2018年10月09日 781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血管瘤的治疗这个话题说起来比较复杂。本文中的“血管瘤”是指代血管病变,即广义的血管瘤概念,并非只是学术分类中的血管肿瘤。如我前面科普文章所述,在2014年ISSVA分类中,血管病变已被细分为超过60个种类,但大体分为3大类:血管肿瘤、脉管畸形和尚未归类的血管病变。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小儿外科王怀杰

一般意义上讲,血管肿瘤多以药物治疗为主,包括外用药物、局部注射硬化剂、静脉内药物治疗、口服药物治疗及靶向药物治疗。手术切除不是主要治疗方法,因为非手术治疗即可安全有效地治疗大部分血管肿瘤,手术切除有瘢痕及美观方面的缺点,且常会切除不彻底。当然,如果病变性质不明,则可考虑手术活检或手术切除病理检查,以明确病变的具体病理类型。一些少见的血管肿瘤,如混合性血管内皮瘤、梭形细胞血管内皮瘤、上皮样血管内皮瘤等,往往没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这就需要手术活检或切除。但是,一般种类明确的病变,多不需手术切除病变,如婴儿血管瘤、卡波西样血管内皮瘤和丛状血管瘤等,只需要药物治疗即可控制并缩小病变,只有在病变引起明显的美容问题时才需要整形美容切除。

脉管畸形的治疗则是以破坏性治疗为主。如淋巴管瘤,面积较小者,多首选局部硬化注射治疗,效果良好。硬化剂种类也较多。面积较大者,微创手术切除为优,切口小而切除范围大,结合硬化治疗则疗效确切。面积较大且累及重要部位者,在手术治疗的同时,可能还需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以度过危险期。也可辅以口服药物控制病变进展,减少窒息风险。另外,也可采取无水乙醇治疗,疗效也更加确切,但根据我们的经验,风险并不一定增高。静脉畸形的治疗,请参见前文《静脉畸形怎么治疗?》。动静脉畸形的治疗,较小者可手术切除。较大或特殊部位的,无水乙醇介入治疗则为金标准,以前的动脉结扎或机械栓塞均无效,甚至可能加重疾病进展或扩大疾病范围。上世纪90年代,动脉入路重建的手术技术风行美国数年,即为了解决在动脉结扎或机械栓塞后无水乙醇介入治疗困难的问题。但是,随着近年动脉介入技术的进步和超声引导介入技术的发展,动脉入路重建技术显得不再必要。这些发展都得益于对动静脉畸形的深入认识,才使得无水乙醇介入称为国际通用的金标准。对于毛细血管畸形,如需治疗,激光治疗则为首选,也为破坏性治疗方法。部分综合征性脉管畸形患者,还需一些特殊的治疗方法,如股静脉畸形患者,可能需股动脉重建;髂总静脉闭锁/狭窄患者,需髂总静脉-下腔静脉旁路静脉移植重建术。该类患者临床也经常遇到,不只是破坏性治疗技术,还需要重建技术来治疗,目的是恢复正常的血流动力学。如对于常见的KT综合征患者,均有肢体静脉畸形,介入治疗技术就变为静脉途径介入,并非常规的动脉介入治疗。若伴有深静脉异常,还需深静脉重建。

总之,血管肿瘤多首选药物治疗,而脉管畸形多首选破坏性治疗方法,部分患者需要血管重建。这都需要视具体病变类型而定,同时也需要医生在面诊患者的时候,能准确判断而与ISSVA中的分类相对应。毕竟,ISSVA分类是为了临床治疗而制定,不同类型则考虑的治疗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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