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疾病:该「限碘」还是「补碘」?
2018年12月21日 403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料,在维持机体健康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碘的生理功能是通过甲状腺激素完成的。碘缺乏或者碘过量都会影响甲状腺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导致甲状腺疾病的发生。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
由于碘摄入过多引起的甲亢称为碘甲亢。碘摄入超过安全剂量可引起甲亢。除 GD 病发病率增加外,其他类型的甲亢,如高功能性甲状腺结节、多发性毒性甲状腺肿等均呈增加趋势。
患者甲状腺自主功能亢进,合成和分泌过多的甲状腺激素,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甲亢患者的甲状腺对碘的生物利用能力较正常人明显增高,如果再给予富碘食物,功能亢进的甲状腺将合成更多的甲状腺激素。
因此,甲亢患者应该限制碘的摄入,尽可能忌用富碘食物和药物。如果应用放射性碘治疗甲亢,含碘多的食物例如海藻类等应该禁用至少 7 天。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甲减从程度上分为临床甲减和亚临床甲减。导致甲减的原因包括自身免疫损
伤、甲状腺手术切除、放射性碘破坏、外照射、碘缺乏和碘过量等。
如果甲状腺全部切除或完全破坏所致甲减,摄碘和合成甲状腺激素的器官已不存在或功能丧失,患者需要接受甲状腺激素的替代治疗,因此食用加碘食盐或未加碘食盐对甲状腺无明显影响。
如果甲状腺腺叶切除或甲状腺组织尚有残留,可以正常碘饮食,包括食用加碘食盐。
碘缺乏与碘过量
碘缺乏(常为食源性、水源性)所致甲减往往发生在碘缺乏地区,碘缺乏可致各年龄段患者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减退 (甲减) 或者亚临床甲减。
儿童则表现为智力和身体发育迟缓、新生儿甲减;缺碘性甲减可使女性在妊娠 10~20 周出现胎儿流产、滞产、围产期和新生儿死亡率增加和胎儿先天畸形。食用加碘食盐是最有效的方法。
碘过量所致甲减程度较轻,导致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主要是通过 Wolff-Chaikoff 效应(正常机体在短期急性碘过量摄入的情况下,会抑制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和释放 )实现,常见亚临床甲减。
此时,需查找碘过量原因,例如高水碘、食用过多富碘食物、使用含碘药物等,对这些患者要限制碘的摄入。
自身免疫甲状腺炎
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病理特点为淋巴细胞浸润,血清学标志物为甲状腺过氧化
物酶抗体和/或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水平升高。桥本甲状腺炎是自身免疫甲状腺炎
的主要类型。
桥本甲状腺炎起病隐匿,进展缓慢,临床表现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可以是正常、亢进或减退。有研究显示,碘摄入量是影响本病发生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碘摄入量增加可以促进功能正常单纯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的患者发展为甲状腺功能异常。
因此,建议甲状腺功能正常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患者适当限碘, 可以食用加碘食盐,但适当限制海带、紫菜、海苔等富碘食物的摄入。
甲状腺结节
甲状腺结节分为良性和恶性两大类,女性和老年人多发。多数甲状腺结节病
因不清。
碘摄入量过多或不足都能使结节的患病率升高,所以要适碘饮食。如果甲状腺结节有自主功能,导致了甲亢,要限制碘的摄入。
近些年,虽然甲状腺癌发病率大幅上升(可能跟筛查普及有关),但是并没有发现补碘与甲状腺癌发病率升高之间的相关性。甲状腺癌患者可以正常碘饮食。如果手术后行放射性碘清甲或清灶治疗,治疗前需要低碘饮食。
妊娠期甲状腺疾病
妊娠期影响胎儿生长发育特别是脑发育的甲状腺激素来自母体和胎儿。胎儿
甲状腺在妊娠 10 周具有了摄碘能力, 12 周后可以合成甲状腺激素,但胎儿甲状腺的成熟是在妊娠 24 周以后。
所以,在妊娠前半期,支持胎儿脑神经发育的甲状腺激素主要来自母体。为了保证母体和胎儿的需要,妊娠妇女饮食中所需要的碘要多于非妊娠妇女,在妊娠前和妊娠期间摄入碘充足的妇女可以保证甲状腺内有足够的碘储备,并能适应妊娠期甲状腺激素增多的需要。
妊娠期患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也要摄取足够的碘,食用加碘食盐是最好的方法 ,但要注意定期监测甲功。
患有自身免疫甲状腺炎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的妊娠妇女,还要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左甲状腺素剂量。
妊娠前有甲亢并低碘饮食的患者,在拟妊娠前至少 3 个月食用加碘食盐,以保证妊娠期充足的碘储备。
妊娠期甲亢患者也要摄取足够的碘,要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及时调整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妊娠期间应权衡利弊,谨慎地选择会使患者暴露于高碘环境中的诊断措施和治疗药物。
甲状腺疾病复杂多样,每种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甲状腺疾病患者是否需要补碘,应该尽量遵循医生的建议。
补碘注意事项
1. 我国营养学会推荐碘的参考摄入量:18 岁以上成人推荐摄入量为 120 微克/天,孕妇推荐摄入量为 230 微克/天,哺乳期妇女推荐摄入量 240 微克/天。
2. 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 :2007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现为 IGN)提出了基于尿碘中位数的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价标准。
儿童、 一般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的标准是尿碘中位数在 100~199 μg/L,以保证碘营养状态始终处于安全的范围。
3. 补碘最基本、最主要的方法是食用加碘食盐。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为碘缺乏地区,如果不特殊增加富碘食物,则一般人群每天从食物中(约 10 mg)和饮水(25~50 mg) 中获得的碘不能满足人体需求。
按照我国《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如果食盐强化碘量水平为 25 mg/kg,每天摄入 5 g 食盐,烹调损失率按 WHO 等国际组织推荐的 20% 计算,每天从加碘食盐中可摄入碘 100 μg,加上饮水和食物中摄入的碘,则能达到一般人群碘推荐摄入量(120 μg/d),因此除了居住在水源性高碘地区的居民不食用加碘食盐外,其他居民都应食用加碘食盐。
食物补碘:如海带、紫菜、 带鱼、干贝等。海带、紫菜含碘量最高,干海带能达到 36240 mg/100 g;其次为鱼虾蟹贝类(如干虾米类 983 mg/100 g、赤贝 162 mg/100 g、花蟹 45.4 mg/100 g、带鱼 40.8 mg/100 g)。
其他食品中,蛋类含碘量较高 (如鹌鹑蛋 233 mg/100 g、鹅蛋 59.7 mg/100 g、 鸡蛋 22.5 mg/100 g);不同奶类含碘量差别较大,肉类含碘量在 1.9 mg/100 g 至 4.5 mg/100 g 之间;植物类含碘量最低,特别是水果和蔬菜。
4. 对于一般人群的甲状腺疾病,只要能够吃到合格碘盐、食物补碘,就能够保证碘营养,不需要再吃任何含碘保健品和碘强化食品。
在碘缺乏重病区,当碘盐防治措施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时,可以给育龄妇女、妊娠妇女和哺乳妇女服用碘油丸,监测尿碘来评估碘营养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