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菌素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2018年12月13日 881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过敏反应
表现有皮疹、瘙痒、药物热等,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这也是最主要、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应用前应该询问过敏史并做皮试,注射后观察30分钟并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
2、双硫仑样反应
研究报告表明:头孢哌酮、头孢拉定、头孢曲松等抗生素及甲硝唑、替硝唑、奥硝唑、痢特灵等药物均能使乙醇代谢停止在乙醛形成阶段,致乙醛在体内蓄积,出现戒酒样反应。
表现为面部发热潮红、视觉模糊、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甚至会出现昏迷。
故应用头孢菌素类和甲硝唑类或停用头孢菌素类3天内,应避免饮酒或服用含乙醇的食物和药物。
3、肝肾毒性与肾毒性药物联用
肝脏排泄:头孢哌酮经肝脏排泄,对胆道和肠道细菌感染治疗作用明显;肝功能异常和胆道阻塞时不宜使用;常影响肠道正常细菌的生存,导致维生素B和维生素K的吸收减少和肠道菌群紊乱而引起腹泻,用药时应注意预防。
肾脏排泄:头孢他定经肾脏尿液排泄,对尿路细菌感染治疗作用较强;对肾脏有一定的损伤,尤其以第一代头孢菌素类为明显,肾功能不全时慎用或减量使用。
肝脏损害一般轻微可逆,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由肾排泄,偶可致血液尿素氮、血肌酐升高、少尿、蛋白尿等,肾功能不全者应适当调整剂量。从一代到五代,肾毒性一代比一代低。
强利尿剂如呋塞米能阻碍头孢菌素从肾脏排出,使血清和组织中头孢菌素的浓度升高,对肾脏产生毒性,故必须联用时抗生素应减少剂量。甘露醇可降低头孢唑啉钠的血药浓度,加重肾毒性。
氨基糖苷类与头孢菌素类联用时可产生协同作用,但肾毒性也会加重,故肾功能不良者慎用或不用,如果需要使用时,要对患者肾功能进行监控。
环孢素与头孢他定联用有一定的肾毒性,其他头孢菌素类未见不良反应的报道。头孢三嗪、头孢曲松等同时经肝脏和肾脏双途径排泄,临床用药的安全性较高。
4、消化、血液系统影响
头孢菌素偶可致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增多等,大剂量应用头孢哌酮时,可严重抑制肠道合成维生素K的细菌,出现低凝血酶原血症,凝血时间延长而引起出血;尽量不与抗凝血药合用,可考虑合用维生素K类药物,以预防出血。头孢菌素可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反应。长时间应用可以导致菌群失调,主要由肠球菌或念珠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和伪膜性肠炎。
5、作用增强的药物
香豆素类抗凝药:头孢菌素类可降低维生素K的肠道吸收,使抗凝药作用增强。
丙磺舒:可降低头孢菌素类的肾清除率,使其浓度持续升高,增加肾损害,如须联用时应根据病情适当减少抗生素的用量。
非甾体抗炎药:可增加消化系统出血的危险性,与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可增加血小板的累加抑制作用。
6、拮抗作用
林可霉素:与头孢菌素类主要作用之一均是针对革兰氏阳性菌,联合应用可产生拮抗作用。
大环内酯类如乙酰螺旋霉素:其快速抑菌作用,可使头孢唑啉钠的快速杀菌效能受到明显抑制。
7、皮试问题
青霉素与头孢菌素有部分交叉过敏反应;
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头孢菌素;
青霉素皮试阳性或皮疹者可皮试后,若阴性可用头孢菌素;
头孢菌素过敏慎用或禁用青霉素。
8、头孢菌素的规范使用
只有当临床确诊为细菌感染;
每日用药≥2次,头孢曲松除外;
静滴用药时要用少量液体来溶解(头孢菌素系繁殖期杀菌药,需要快速进入体内,在短时间内形成较高的血药浓度,其抗菌作用的发挥更为有利);
配制药液尽快使用(室温<5小时,冰箱保存4℃为12-24小时);
两种品种的头孢菌素不宜同时使用,亦不宜与青霉素合用;
口服的最好在饭前0.5-1.0小时空腹给药,吸收较好,如在饭后服用食物会干扰吸收,降低疗效。
9、头孢菌素的耐药性
细菌对头孢菌素产生耐药性主要与细菌产生β-内酰胺酶,这种酶能破坏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β-内酰胺环使之灭活。目前常用的β—内酰胺酶抑制剂有克拉维酸、棒酸、舒巴坦(青霉烷砜),它的本身抗菌力弱,因其可抑制多种β-内酰胺酶而保护β-内酰胺类抗生素,加强后者抗菌作用,已与一些β-内酰胺类抗生素制成复方制剂用于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