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重症手足口病的
2020年05月21日 837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2、神经系统受累治疗:使用甘露醇等脱水利尿剂降低颅内高压,常用脱水药物包括:1.高渗脱水剂:10%甘露醇0.5-1.0g/kg,q4-8h;10%甘油果糖0.5-1.0g/(kg•次),q4-8h;2.利尿剂:速尿1-2mg/kg;3.人血白蛋白:0.4g/(Kg•次),常与利尿剂合用。在脱水降颅压的同时限制液体摄入,给予生理需要量60-80ml/(kg•d)(脱水剂不计算在内),建议匀速给予,即2.5-3.3ml/(kg•h),并注意维持血压稳定。
3、心肺功能治疗:在第2期治疗基础上,及时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同时给予氧疗和呼吸支持。此期血流动力学常是高动力高阻力,表现为皮肤花纹、四肢发凉,但并非真正休克状态,以使用扩血管药物为主。常用米力农:负荷量50-75ug/kg,维持量0.25-0.75ug/(kg•min),一般使用不超过72小时。血压高者将血压控制在该年龄段严重高血压值以下、正常血压以上,可用酚妥拉明1-20ug/(kg•min),或硝普钠0.5-5ug/(kg•min),一般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逐渐调整至合适剂量。此期酌情给予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可选用甲基泼尼松龙:1-2mg/(kg•d),氢化可的松:3-5mg/(kg•d),地塞米松:0.2-0.5mg/(kg•d)病情稳定后,尽早停用。慎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冲击。心肺衰竭前期应用IVIG可能起一定的阻断病情作用,可按照1.0g/(kg•d)(连续应用2d)原则应用。不建议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4、低血压休克者予生理盐水10-20ml/kg进行液体复苏,30分钟内输入,此后可酌情补液,避免短期内大量扩容,仍不能纠正者给予胶体液输注。血压下降,低于同年龄正常下限,可使用正性肌力及升压药物应用。多巴胺:5-15ug/(kg•min);多巴酚丁胺:2-20ug/(kg•min);去甲肾上腺素:0.05-2ug/(kg•min);肾上腺素:0.05-2ug/(kg•min);从低剂量开始,以能维持接近正常血压的最小剂量为佳。以上药物无效者,可试用左西孟旦(起始以12-24ug/kg负荷剂量静注,而后以0.1ug/kg•min维持)、血管加压素(每4小时静脉缓慢注射20ug/kg,用药时间视血流动力学改善情况而定)等。应及早应用呼吸机,进行正压通气或高频通气。肺水肿和肺出血病例,应适当增加呼气末正压(PEEP);不宜频繁吸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