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每8人就有1个是精神疾病患者!
2018年11月20日 1292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精神科护理 昨天
一、有70%的精神疾病患者未接受过治疗
世界卫生组织称,精神疾病在中国人口中的比例为7%已经超过心脏病和癌症,成为中国医疗体系的最大负担。
精神疾病又称精神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
根据CCMD—3分类标准,精神疾病主要有:
一、精神分裂症:说明:根据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职业原则:“不能把“精神分裂症”的发病机制作为讨论的话题”所以略给您简单介绍一下症状:
临床上患者的思想情感、意向行为不同程度与现实脱离,沉溺于自己的病态体验中。对外界事物情感反应淡漠、甚至倒错、歪曲。
1、青春型:愚蠢,性本能逸释多见。
2、偏执型:以妄想、幻觉为主。
3、紧张型:精神、运动抑制为主。
4、单纯型:发展缓慢、后果极差【要长期服药治疗】
二、偏执型精神病也叫妄想精神病:
1、偏执狂精神病:偏执狂患者自己有不可动摇的、固定的、系统的妄想、自成体系且不易缓解、没有幻觉、除妄想外人格基本保持完整、并有一定的工作和学习适应能力、难以治疗。但是他们对妄想仇恨的对象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产生暴力伤害,此类患者社会危害极大。这种人如果做出伤害无辜,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长期关押教育也可配合治疗。
2、类偏执狂精神病:也是以妄想为主,并伴有幻觉:幻听、幻视、幻触、幻嗅等,人格也较完整。注意:“偏执狂精神病要和正常的猜疑区别开,猜疑也许有一定依据或者客观原因的,经过分析解释后就不再坚持了”。
三、反应性精神病也叫应激精神病:是严重的或者持久的精神创伤体验,这种创伤也许是超强度的,心里无法承受了;一旦精神因素消除,症状也就会消失了。发病前多有情绪不稳定人格特点。以紧张、恐惧、焦虑、抑郁为主,围绕发病因素有不太荒诞离奇的妄想、幻听、幻视等言语也许增多也许沉默。此病预后良好,甚至不治自愈,个别会存在神经症症状。
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册的精神疾病总数也接近400种,分为10大类72小类,失眠症、厌食症、酒精依赖、失眠症、自闭症等都在其列。1990年5月17日前“同性恋”也在世卫组织的精神病名册当中。
全球对精神卫生领域的投入都严重不足,治疗供需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在世卫报告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未被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在76%至85%(中国正在此列)。
本该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未被治疗,除了认识不足,资源也不够。
二、1万个病人“挤不上”2张床重症患者贫困率超50%
与庞大的病患人数相对的是我国精神病领域的医疗资源供不应求且分布不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
根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援引卫计委数据:
在卫计委计划中我国精神疾病治疗条件将会明显改善,到2020年现有的2万名专科医生有望翻倍升级为4万名。
家庭负担重重症患者贫困率超50%
从数据上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往往是社会弱势群体。
北京某精神病院招股书中绝大多数患者治疗费在10万以下,但也不乏治疗费三四十万的患者。
据卫生部调查,精神疾患在我国疾病总负担排名中居首位,已超过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各类精神问题约占疾病(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总负担的1/5,预计到2020年,这一比率将升至1/4。
许多病人家属不愿承担高额诊疗费用,拒绝将已基本康复的患者接出医院,有病人住院甚至超30年。
相比该治疗的未被治疗,却有另外一部分人可能因过渡治疗而占用医疗资源。
三、认定标准低监护人权利大你也有可能“被精神病”
有病没病患者和监护人谁说了算?
作为一种特殊疾病,目前还没有精确的仪器可以对精神病进行指标性诊断,只能凭借病史和临床表现进行诊断,“患者”与“正常人”之间甚至无法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
《精神卫生法》对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以及伤害等做了详细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规定:
“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第三十条规定: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一条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第三十六条规定:
诊断结论表明需要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其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患者属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住院手续。
中国精神疾病认定标准普遍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
中国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断,除执行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五章“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所确定的诊断标准外,亦参照中华医学会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这比多数国家采用、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美国精神障碍统计与诊断手册第四版(DSM-Ⅳ)所规定的标准低。
以上两个因素叠加,可能造成很多人“被精神病”。该治疗的未治疗,不该治的却可能被过渡治疗,精神病院冲击IPO的新闻背后更该被关注是中国精神病患者的现状以及被人们忽视的精神卫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