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南

2018年11月17日 897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是指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黏膜、附属器病变。随着化妆品的广泛使用,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率日益增高,发病类型增多,临床特征多样。为提高临床医生对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认识,为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临床诊治提供参考依据,《化妆品不良反应诊疗指南》应运而生。


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是指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黏膜、附属器病变。随着化妆品的广泛使用,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率日益增高,发病类型增多,临床特征多样。为提高临床医生对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认识,为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临床诊治提供参考依据,《化妆品不良反应诊疗指南》应运而生。


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南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皮肤病与皮肤美容分会护肤品和护肤材料学组
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激光美容学组
中华预防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美容激光学组

【引用本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皮肤病与皮肤美容分会护肤品和护肤材料学组,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激光美容学组,中华预防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等.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南[J].中华皮肤科杂志,2018,51(11):783-786.doi:10.3760/cma.j.issn.0412-4030.2018.11.001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引起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原因有:①化妆品成分中的刺激和致敏物质(如香料、防腐剂、乳化剂、抗氧化剂、防晒剂、植物添加剂等);②局部皮肤屏障功能破坏;③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或限用成分浓度超标;④其他原因,如患者为自身敏感体质或患其他导致皮肤敏感的皮肤病。
其发病机制为:①刺激反应,由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引起的损伤,是一种细胞毒反应;②变态反应,系化妆品成分在接触部位启动的由细胞介导的超敏反应;③光敏反应,可分为光变态反应和光毒反应,以光变态反应为主,一般属于迟发型超敏反应,也有IgE介导的Ⅰ型速发型超敏反应;④致痤疮样效应;⑤致色素异常机制。


二、临床表现及分类

1.接触性皮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为化妆品直接刺激造成的可见皮肤损害。其特点是皮疹局限于使用化妆品的部位,主要表现为水肿性红斑、细屑,也可发生水疱、渗液,有疼痛或烧灼感,也可有瘙痒。变应性接触性皮炎,需一定致敏期才发生反应。
2.光感性皮炎: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与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皮损主要发生于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慢性皮损可呈浸润、增厚、苔藓化等。
3.皮肤色素异常:接触化妆品的局部及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改变,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皮肤色素沉着、色素减退或色素脱失。
4.唇炎:唇部使用化妆品后发生在唇红部位的接触性皮炎,表现为干燥、裂隙、鳞屑、肿胀,可有瘙痒感,严重可致水疱、糜烂、渗出、结痂,部分慢性患者可出现色素改变、肥厚。
5.痤疮:连续接触化妆品后,在接触部位发生的痤疮样毛囊皮脂腺炎症。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使用史,皮损局限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脓疱等。
此外,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还包括接触性荨麻疹、毛发损害、甲损害等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各种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均有化妆品使用史,停止使用可疑化妆品后症状消失或缓解,再次使用同类化妆品后症状可复发或加重,结合典型临床表现,可明确诊断。辅助诊断方法包括反复开放性涂抹试验、封闭性斑贴试验、皮肤光斑贴试验等。
2.鉴别诊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应与湿疹、脂溢性皮炎、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光线性皮炎、多形性日光疹等疾病相鉴别。化妆品光感性皮炎需与光敏性药疹、食物日光性皮炎、慢性光化性皮炎等疾病相鉴别。


四、处理原则

停用引起病变或可疑引起病变的化妆品,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型对症治疗。对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可按接触性皮炎的治疗原则进行。以对症治疗为主,急性期皮肤轻度红肿,有丘疹、水疱时,可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冷湿敷、冷敷贴等。慢性期可选用温和的皮肤屏障修复制剂。对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应尽量避免阳光和紫外线暴露,按照光毒性皮炎或光变应性皮炎的治疗原则对症治疗,局部治疗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相似。

母亲节情人节分割线

近年来,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已经逐渐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重在预防,使用者应根据自身皮肤条件和体质正确选用合格化妆品,对于已经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避免再接触相同或类似变应原成分;企业可通过配方改良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性;国家发布的系列法规可以保障化妆品的质量,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则能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维护消费者的安全。南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皮肤病与皮肤美容分会护肤品和护肤材料学组
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激光美容学组
中华预防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美容激光学组

【引用本文】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皮肤病与皮肤美容分会护肤品和护肤材料学组,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激光美容学组,中华预防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等.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诊疗指南[J].中华皮肤科杂志,2018,51(11):783-786.doi:10.3760/cma.j.issn.0412-4030.2018.11.001

一、病因与发病机制

引起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的原因有:①化妆品成分中的刺激和致敏物质(如香料、防腐剂、乳化剂、抗氧化剂、防晒剂、植物添加剂等);②局部皮肤屏障功能破坏;③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或限用成分浓度超标;④其他原因,如患者为自身敏感体质或患其他导致皮肤敏感的皮肤病。
其发病机制为:①刺激反应,由化妆品直接接触皮肤黏膜引起的损伤,是一种细胞毒反应;②变态反应,系化妆品成分在接触部位启动的由细胞介导的超敏反应;③光敏反应,可分为光变态反应和光毒反应,以光变态反应为主,一般属于迟发型超敏反应,也有IgE介导的Ⅰ型速发型超敏反应;④致痤疮样效应;⑤致色素异常机制。


二、临床表现及分类

1.接触性皮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为化妆品直接刺激造成的可见皮肤损害。其特点是皮疹局限于使用化妆品的部位,主要表现为水肿性红斑、细屑,也可发生水疱、渗液,有疼痛或烧灼感,也可有瘙痒。变应性接触性皮炎,需一定致敏期才发生反应。
2.光感性皮炎: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与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皮损主要发生于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慢性皮损可呈浸润、增厚、苔藓化等。
3.皮肤色素异常:接触化妆品的局部及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改变,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皮肤色素沉着、色素减退或色素脱失。
4.唇炎:唇部使用化妆品后发生在唇红部位的接触性皮炎,表现为干燥、裂隙、鳞屑、肿胀,可有瘙痒感,严重可致水疱、糜烂、渗出、结痂,部分慢性患者可出现色素改变、肥厚。
5.痤疮:连续接触化妆品后,在接触部位发生的痤疮样毛囊皮脂腺炎症。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使用史,皮损局限于接触化妆品的部位,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脓疱等。
此外,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还包括接触性荨麻疹、毛发损害、甲损害等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各种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均有化妆品使用史,停止使用可疑化妆品后症状消失或缓解,再次使用同类化妆品后症状可复发或加重,结合典型临床表现,可明确诊断。辅助诊断方法包括反复开放性涂抹试验、封闭性斑贴试验、皮肤光斑贴试验等。
2.鉴别诊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应与湿疹、脂溢性皮炎、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光线性皮炎、多形性日光疹等疾病相鉴别。化妆品光感性皮炎需与光敏性药疹、食物日光性皮炎、慢性光化性皮炎等疾病相鉴别。


四、处理原则

停用引起病变或可疑引起病变的化妆品,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型对症治疗。对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可按接触性皮炎的治疗原则进行。以对症治疗为主,急性期皮肤轻度红肿,有丘疹、水疱时,可用生理氯化钠溶液冷湿敷、冷敷贴等。慢性期可选用温和的皮肤屏障修复制剂。对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应尽量避免阳光和紫外线暴露,按照光毒性皮炎或光变应性皮炎的治疗原则对症治疗,局部治疗与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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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已经逐渐成为皮肤科常见疾病之一。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重在预防,使用者应根据自身皮肤条件和体质正确选用合格化妆品,对于已经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避免再接触相同或类似变应原成分;企业可通过配方改良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性;国家发布的系列法规可以保障化妆品的质量,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则能及时反馈市场信息,维护消费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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