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障碍

2018年11月26日 876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感觉障碍感觉可分为:①特殊感觉:包括视、听、嗅、味觉。②一般感觉:包括浅感觉、深感觉和复合感觉。浅感觉指皮肤黏膜对疼痛、轻触觉、温度觉的感知;深感觉指人体深部组织如肌肉、肌腱、关节等对震动及闭眼时身体各部位在空中的位置及别人移动其肢体或躯体时的感知;复合感觉又称大脑皮质感觉,即闭眼时通过触摸分辨出物体的类别、轻重,及确定身体受刺激的确切部位和识别写在皮肤上的简单数字、图形,身体感受到的是单个刺激或同时有多个刺激的区别。感觉系统受到刺激或兴奋性增高时可引起:①感觉过敏:即轻微的刺激引起强烈的感觉。②感觉过度:即在刺激后需经过潜伏期才能感到强烈的、部位不确切的、不舒服的感觉。③感觉异常:没有外界刺而自发的感觉。如麻木感、蚁走感、触电感及冷水滴在皮肤上的感觉等。④疼痛:若疼痛位于病变部位则为局部性疼痛。若病变在神经根或神经干疼痛则沿着该神经扩散到它所支配的区域,称为放射性疼痛,如腰椎间盘突出引起的坐骨神经痛。若疼痛从病变部位扩散到邻近区域,称为扩散痛。若内脏病变时,体表的某些部位也会发生疼痛,称为牵涉痛。已经截肢的残端发生疼痛,称为幻肢痛。当周围神经不完全损伤时,在此神经分布区内有烧灼样的强烈疼痛感,称为灼性神经痛。感觉缺失、减退指在人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对刺激不发生反应或反应减弱,称为感觉缺失或感觉减退。可分为痛、温、触觉和深感觉的缺失和减退。如果在同一部位只有痛温觉缺失(减退)而触觉仍保存者称为分离性感觉障碍。感觉障碍根据其病变部位分型,可分为末梢型(即手套袜子型)、神经干型、传导束型、脑干型、内囊型、皮质型感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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