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病人术后,家属应做哪些配合工作

2016年02月29日 290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病人由手术室返回病房至术后的早期阶段,尽管有医护人员的细致观察、医疗和护理,但家属的合理配合,也是病人顺利康复所必需的。

  手术结束,病人回病房。此时家属应镇静,协助医务人员妥善安置病人,不要急于询问手术情况,更不要因肿瘤未能切除而在病人面前暴露出感情变化,以免给病人造成精神紧张而影响恢复。

  病人回病房后,医生一般嘱将病人去枕平卧,在没有得到医护人员同意时,家属不要改变病人的体位。一般情况下,全身麻醉病人已清醒或硬膜外麻醉后6小时,呼吸、血压、脉搏平稳后,医生才将病人改为半坐位。 术后,病人多数裸露,故应注意为其保暖。室温高时,应注意防暑。

  术后待病情稳定后(6~8小时),家属可协助病人活动四肢,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可做翻身等活动。术后如无特殊情况,下床活动不应晚于72小时,这对手术后胃肠功能的恢复、减少肠粘连等并发症至关重要。早期下床活动对预防肠粘连的意义,就像煮好的水饺要尽快翻动一样,如果翻迟了粘在一起就不好揭了。另外,还要鼓励病人作深呼吸。在病人咳痰时,以双手置于病人腹部两侧向中心推挤,这样可减少咳嗽给予切口的张力,减轻疼痛,使病人能顺利将痰咳出。

  注意胃管、 尿管、腹腔引流管,切勿因变换体位而脱出,尤其是胃管,是术后早期减少吻合口张力的关键性措施,不可随意拔除或在不注意的情况下拖出。同时注意引流物的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

  术后开始进食的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病人情况,以及医生对自己所做的胃肠吻合的满意程度而定。在没有征得医生同意的情况下,不应随便给病人进水、进食;医生允许进食后(一般于术后3~5天),开始时宜先进温开水,3小时后无不适感,可进无渣流质饮食。无渣流质饮食包括经长时间煮的大米、小米汁、菜汁、蒸鸡蛋糕、鱼汤、排骨汤、不加糖的藕粉等。进流质饮食3天(一般于术后5~7天)若无不适,则可进半流质饮食。一般于术后8~10天即可进高热量、高营养的普通饮食。应少食多餐,即每日进食5次,以后逐渐恢复进食规律。

  家属还应注意个人修养,不要在病人面前闹家庭纠纷。探视病人的次数、时间要有安排,不要使病人过度疲劳,不要影响病人休息和进食,更应避免带病人平时忌讳的东西来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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