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肺炎如何治疗

2018年08月10日 921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非药物治疗

1、监护如有条件,重症肺炎患者应尽量收入ICU治疗。

2、氧疗和辅助呼吸,血氧水平评估不及时将增加SCAP患者的病死率。重症肺炎患者应入院时常规检测血气分析、评估呼吸功能并积 极氧疗,给予鼻导管或面罩维持血氧饱和度94%一 98%,但对于有CO:潴留风险的患者,血氧饱和度在90%上下即可。并且根据血气分析和氧合监测情况,及时判断患者有无呼吸衰竭,掌握无创呼吸机和有创呼吸机辅助呼吸的时机。SCAP患者如果合并ARDS且常规机械通气不能改善,可以使用体外膜肺氧合(ECMO)。

3、引流注意体位以促呼吸道分泌物的引流,卧床患者应给予定时的翻身拍背,避免呛咳、误吸等情况。

重症肺炎治疗后的评估及预后

1、治疗评估的内容、时机和频率

临床表现包括全身症状、体征和呼吸道症状。

生命体征一般情况、意识、体温、呼吸、心率和血压等。

血液生化指标对于重症患者,血气及电解质必须保持动态监测以评估呼吸功能及酸碱平衡。 其他包括反映感染严重程度的生物标志物如WBC、 CRP、PCT等指标。住院患者72h后复查,ICU患者必要时每日复查。

微生物学评价 该评价可对能采集到的各种样本进行重复常规微生物学检查,必要时采用分子生物学和血清学方法,积极获取病原学证据。

胸部影像学胸部影像学改变通常滞后,临床表现恢复好的患者不推荐行胸部影像学复查;症状或体征持续或恶化的患者,应复查胸片或胸部CT确定肺部病灶变化。

2、治疗疗效的评估及处理

经治疗后达到临床稳定,可以认定为初始治疗有效,临床稳定标准即体温≤37.2 oC,心 率。<100 7y欠./min,呼吸频率≤24次/min,收缩压I>90 mm Hg,血氧饱和度I>90%(或PaO:t>60 mm Hg)。

经初始治疗后,症状明显改善者可继续原有抗菌药物治疗。

对达到临床稳定且能接受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改用同类或抗菌谱相近、致病菌敏感的口服制剂进行序贯治疗。

预后 重症肺炎往往需要收住ICU,死亡率高,病情变化快,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结合肺炎疾病评分、脏器功能评分及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评估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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