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胰腺炎(CP)的诊断
2021年04月13日 842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诊断思路
CP在组织病理学上定义明确但通常需要结合临床、实验室及影像学的标准来诊断,很少能通过组织学得到诊断,CP的确诊在进展期容易,但在早期很困难。基于现有知识与进展,CP诊断的证据可分为明确的、可能的、证据不足的诊断,当患者可能具有慢性腹痛以及长期具有EKCP后胰腺炎或导管改变时,假如没有足够的证据,患者不应该诊断为CP,目前缺乏能改变CP疾病进展的有效方法,对于不确定的患者,最好不作CP的诊断。对于大多数可疑或轻度忠者,没有足够证据诊断为CP时,需婴有长期多种影像学、病理生理学检测随访,直到证据明确。一旦确诊,应进行全面的病因学(T1GARO)、形态学、病理生理学特点检测。对于具有脂肪泻、消瘦等明显症状,明显或者特征性胰腺形态学改变的高度疑诊者,可以确定CP诊断。但是对于可疑或者轻度胰腺形态或生理学改变等早期阶段的患者,作出CP的诊断应该慎重而具有挑战性。所有可疑为CP的患者均应行胰腺CT或者MRCP/MRI等影像学检查以排除胰腺肿瘤;监测IgG4,必要时行胰腺穿刺活检,以与自身免疫性胰腺炎相鉴别。
二、诊断标准
基于循证指南的CP诊断标准床表现、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外分泌功能试验
及组织学检查等多个方面综合评估,加入对部分诊断困难患者的随访。CP诊断标准包括:①特征性影像学表现;②组织病理学特异性改变;③反复发作的上腹部疼痛;④血清或尿胰酶水平异常;⑤胰腺外分泌功能异常;⑥长期酚酒史(≥80g/d、女性>60g/d,持续2年或以上),其中①或②任何1项典型表现,①或②疑似表现加③、④、⑤中任何2项即可确诊。①或②任何1项疑似表现考虑为可疑患者。满足③、④、⑤、⑥中任意2项且无其他影像学或组织学表现者,建议在排除其他疾病后长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