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的控制目标
2018年07月14日 7085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抗甲状腺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为了避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应当使用最小剂量的抗甲状腺药物实现其控制目标,即孕妇血清FT4值接近或者轻度高于参考值上限。
治疗起始阶段每2~4周监测一次TSH和FT4,达到目标值后每4~6周监测一次。应该避免抗甲状腺药物的过度治疗,因为有导致胎儿甲状腺肿及甲减的可能。孕妇血清FT4是甲亢控制的主要监测指标,因为血清TSH在妊娠期间几乎测不到。不推荐血清TT3作为监测指标,因为有文献报道母体TT3达到正常时,胎儿的TSH已经升高,但是T3型甲状腺毒症孕妇除外。从自然病程看,Graves病甲亢在妊娠早期可能加重,此后逐渐改善。所以,妊娠中后期可以减少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在妊娠后期有20~30%患者可以停用抗甲状腺药物,但伴有高水平TRAb的孕妇除外,这些病例中抗甲状腺药物需持续应用直到分娩。Graves病症状加重经常发生在分娩后。龙岩市第二医院内分泌科杨晓霞
注意:妊娠期间监测甲亢的控制指标首选血清FT4。控制的目标是使血清FT4接近或者轻度高于参考值的上限。应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的妇女,FT4和TSH应当每2~6周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