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疾病术后癫痫发作

2018年07月13日 773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颅脑疾病术后癫痫发作

癫   痫发作是颅脑疾病较常见的伴随症状,在颅脑外科手术后,3-40%的患者出现癫痫发作。如何在颅脑疾病手术前后应用抗癫痫药物,避免癫痫发作的产生或使发作得到有效控制,将癫痫发作给患者带来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颅脑外科手术后的癫痫发作,根据发生时间分为即刻(≤24小时)、早期(>24小时,42周)和晚期癫痫发作(>2周)三类。手术后的癫痫发作通常发生在幕上开颅手术后,而幕下开颅手术(牵拉或血管原因造成大脑损伤者除外)术后癫痫发作出现率很低。术后出现癫痫发作,是否诊断为“癫痫”,应参照《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的相关诊断标准做出。颅脑疾病手术后如有癫痫发作,可能产生颅内出血、脑水肿等诸多危害,而抗癫痫药物也存在高敏反应、肝功损害和药物问相互作用等潜在风险.所以应当有甄别地撤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抗癫痫药物,以有效控制癫痫发作。如果癫痫发作反复或频繁出现,可以确定“癫痫”诊断者.则应按照《指南》进行积极治疗。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儿童神经康复科罗鑫刚

二、对术前无癫痫发作的颅脑疾病患者,术后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的规则。

(一)术后预期可能出现癫痫发作者

I.病例选择(通常指幕上手术)

有癫痫易感性者或遇下列情况,可以预防性应用抗癫痛药物。

(1)颅脑外伤手术后,有以下情况者可以考虑应用抗癫痫药。

A.改良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10;< span="">

B.广泛脑挫伤或颅骨凹陷性骨折;

C.颅内血肿(包括脑内血肿、硬膜下血肿和硬膜外血肿);

D.开放性颅脑损伤;

E.外伤后长时间(>24小时)的昏迷或记忆缺失

(2)幕上脑肿瘤术后,不建议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但有下列情况者可以综合评估后,考虑应用抗癫痫药物:

A.颞叶病灶

B.神经节细胞瘤、胚胎残基肿瘤

C.手术时间长(皮质暴露时间>4小时)

D.恶性肿瘤手术局部放置缓释化疗药物

E.病灶侵犯皮质或手术切除过程中损伤皮质严重者

F.复发恶性肿瘤手术并损伤皮质严重者

G.术中损伤引流静脉或皮质供血动脉,预期会有明显脑水肿或皮质脑梗死

(3)幕上血管性病变术后,不建议常规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但有下列情况者可以综合评估后,考虑应用抗癫痫药物:

A.近皮质的海绵状血管瘤或动静脉畸形(尤其是颞叶)

B.动脉瘤破裂合并脑内血肿或大脑中动脉动脉瘤

C.自发性脑内血肿

D.术中损伤引流静脉或皮质供血动脉,预期会有明显脑水肿或皮质脑梗死

(4)其他颅脑外科手术,有下列情况可以考虑应用抗癫痫药物:

A.颅骨缺损成形术后

B.脑脓肿或颅内寄生虫(尤其是病灶位于颞、顶叶或开颅手术引起广泛脑皮质损伤者)

2.抗癫痫药物应用的时机

抗搬痫药物应当在麻醉药物停止时开始应用.以防止即刻癫痫发作;由于目前尚无证据证明抗癫痫药物可以减少晚期癫痫发作的发生.预防性应用抗癫痫药物通常应当在手术后2周后逐渐停止使用。出现颅内感染或术后形成脑内血肿者。可以适当延长抗癫痫药物应用时间。

3.抗癫痫药物的用法

(1)选药原则:对意识影响较小、副作用少、起效较快、药物间相互作用小。后期用药可与初始静脉用药相同或者不同。

(2)方法:首先应用静脉注射抗癫痫药物.恢复胃肠道进食后,改为口服抗癫痫药物,换药过程中有12-24小时的时间重叠,应注意药物过量及中毒问题:预防性应用抗癫病药物需达到治疗剂量,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常用药物:静脉注射药物可选:丙戊酸钠、苯巴比妥钠;口服药物町选:奥卡西平、左乙拉西坦、丙戊酸钠和卡马西平。

(二)术后出现癫痫发作时的抗癫痫药物应用

1.适应证

对颅脑疾病手术后已经出现癫痫发作,除对原疾病的治疗外,应选择合适的抗癫痫药物进行正规治疗。

2.用药时间

术后早期(2周内)出现癫痫发作(视具体情况,尚未确定“癫痫”诊断)者,如已预防性使用抗癫痫药,逐渐加大药物用量,或选择添加其他药物治疗;如果无预防性用药,则应遵循《指南》的基本原则,选择抗癫痫药物治疗。如正规服用抗癫痫药后再无癫痫发作,建议结合脑电图等相关证据3个月后停药。

如果手术2周后癫痫发作未得到有效控制或2周后出现反复的癫痫发作,结合其它诊断依据,可以确定“癫痫”的诊断。如果2周后出现单次发作,首先选择单药治疗,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调整治疗剂量。由于颅脑外科的病种及手术切除的程度等斟素差异较大,此类患者在正规治疗下癫痫发作得到完全控制后,何时减药或停药,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慎重做出决定。

3.药物选择

术后常用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CBZ)、奥卡西平(OXC)、左乙拉西坦(LEV)、丙戊酸钠(VPA)、拉莫三嗪(LTG)和托毗酯(TPM)。

三、术前有癫痫发作的患者术后抗癫痫药物应用原则

(一)适应证:

这里主要指的是神经外科临床经常遇到的下列情况:

1.患者因其它颅脑疾病就诊.术前有过癫痫发作,但没有诊断“癫痫”,或者此次就医才追问出癫痫发作史;而此次颅脑手术,是作为治疗其它颅脑疾病的手段,并非以治疗药物难治性癫痫为目的。

2.术前有与病灶相关的癫痫发作,手术目的是行病灶切除术者。

3.术前虽已诊断“癫痫”,但此次手术目的与癫痫灶切除无直接关系。

(二)药物应用与调整原则

1.术前的药物应用

(1)手术前应该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和诊疗过程.病史询问应该既包括对癫痫病史的询问,也包括对原发病的病史询问如有无颅内压增高、局灶性神经功能障碍等。

(2)对于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患者,全面了解服用抗癫痫药物的种类及剂量、服药是否规律、对各种抗癫痫药物的反应及药物的副作用等。对于服药后无发作的患者建议术前继续原有的药物治疗方案;对于服药后仍有发作的患者。建议根据患者的发作类型调整药物种类.选择对患者疗效最确切的药物;尽量选择起效快、服用方法简单的药物;尽可能单药治疗;如对于部分性发作或继发全面性发作,药物调整的时候可选择卡马西平或奥卡西平。

(3)对于手术前服药不正规或未服药的患者,可选择合理抗癫痫药物治疗。

(4)术前需要接受EEG等电生理学检查.调整抗癫痫药物。

3.术后抗癫痫药物的减量和停药:

(1)此次手术为与癫痫无关的手术时,术后应当继续进行药物的治疗;

(2)此次手术为癫痫相关病灶切除时.一般认为手术后2年(舍)以上无发作(包括无先兆发作)可考虑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及停止服用抗癫痫药物。建议停药前复查长程脑电图,作为评估停药后复发风险的参考.当脑电图仍有明显的痫样放电时,不建议停药。单药治疗者减药过程持续6个月或更长时间:多药治疗者每次只减停1种药物.每种药物的减药过程至少持续6个月以上o

(3)此次手术为癫痫相关病灶全切除,且术前癫痫病程少于6个月.癫痫发作次数较少(<5次),且病灶不是恶性肿瘤者;由于其作为病因的器质性病变去除,多数患者癫痫发作可能在术后得以完全控制。如果术后6个月无癫痫发作.则可以考虑减、停药物,减药过程为6个月。当然.还应根据每个患者具体情况.慎重决定。< span="">

(4)有以下情况者需要延长服药时间:

①如脑电图仍有明显的痈样放电者,停药要慎重。

②海绵状血管瘤体积较大。病史超过1年,手术未完全切除周围的含铁血黄寨沉积组织。

③良性病变或低级别肿瘤.如患者的病程较长.术前EEG上存在远隔部位的痫样放电,术前抗癫痫药物控制效果不佳,病灶未达到全切除或术后出现术区明显水肿。

④恶性肿瘤或肿瘤复发者。

4.复发的处理:在减、停抗癫痫药物的过程中或停药后短期内出现癫痫复发。应立即进行影像学检查.明确有尢原发病的复发。复发一次,如为非诱因发作,即应恢复药物治疗和随访。

四、颅脑外科手术后癫痫发作的紧急处理

1.强直、阵挛或强直一阵挛发作颅脑外科术后出现强直、阵挛或强直一阵挛发作时,应

首先观察意识、瞳孔及生命体征变化;发作过程中应保持头部向一侧偏斜,维持呼吸道通畅,避免窒息及误吸。必要时行相关辅助检查,排除低血糖及低血钙等非癫痫性发作。如发作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按“癫痫持续状态”处理。发作终止后应根据原发病变性质、部位,选择行头颅CT、MRI及脑血管造影等检查,明确是否存在颅内出血、梗死、水肿加重等诱发癫痫样发作的因素存在.如有以上情况需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

瘴痫持续状态以惊厥性持续状态后果最为严重,需要紧急处理,处理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终止发作;对症处理;寻找病因(急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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