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治疗注意事项

2019年12月07日 824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门诊治疗注意事项:

1.      门诊治疗,检查后如出现了紧急情况,请到家附近医院急诊处理。稳定后家属来门诊咨询。

2.      我院(肿瘤医院)无急诊设施,如附近看急诊可以到中山医院或者龙华医院急诊。

3.      化疗后可以出现乏力,出虚汗等症状,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如有38度以上发热需当地医院查血常规。38度以下低热一般可以观察,物理降温处理。

4.      化疗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当地医院急诊或者门诊处理即可,治疗与其他病出现的呕吐、腹泻等基本同样处理。

5.      化疗后饮食一般无特殊要求,保证患者营养即可。

6.      如博来霉素化疗/骨转移药物后出现发热,可以当地医院急诊给以退烧药,如扑热息痛一类和对症处理,一般无需其他处理。

7.      治疗病人可以添加医生。注意:此只用于紧急情况下联系。不能用于看病/咨询。如非紧急情况下发将没有回复或直接删除。

8.      如加每位病人只能加一个微号。加时注明病人名字/病名。

9.      不得发语音。不得发多条。紧急情况把所有相关情况编成一条微(减少条数)。注意:是医生的义务劳动,是为了避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无人指导。千万不要滥用。切勿骚扰。

10.  部分化疗药后出现全身酸痛,可以用些简单的止痛药物即可。

11.  如我院需临时查血常规/肝肾功,也可自行去便民门诊开验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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