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甲减

2022年05月03日 907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孕妇甲减(特别是孕早期)会影响胎儿的大脑及骨骼发育,导致出生后的孩子智力低下、身材矮小,即我们常说的“呆小症”。故甲状腺功能减退必须重视。
一、妊娠期亚临床甲减(SCH)——仅表现为甲状腺素(TSH)>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上限,游离甲状腺素(FT4)正常;
1、妊娠8周前诊断的SCH,根据TSH的值选择LT4的起始剂量:
①2.5-5.0mU/L——50μg/d;
②5.0-8.0mU/L——75μg/d;
③>8.0mU/L——100μg/d,
治疗4周后可将TSH调至1.0mU/L。
2、TPOAb阳性与否决定SCH的治疗方案:
①TSH>参考值的上限(或4.0mU/L),无论TPOAb结果如何——治疗
②2.5mU/L<TSH<参考值的上限(或4.0mU/L),TPOAb阳性——治疗,TPOAb阴性——不治疗。
③参考值下限(0.1mU/L)<TSH<2.5mU/L,TPOAb阳性——监测TSH,TPOAb阴性——不监测。
3、妊娠期的SCH,产后无论TPOAb结果如何,均可选择停药,6周后复查。
4、TSH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孕早期为0.1~2.5mIU/L,孕中期0.2~3.0mIU/L,孕晚期0.3~3.0mIU/L。
5、定期复查:建议20周前2-4周复查一次甲功;20周后4-6周复查一次甲功。
二、妊娠期临床甲减——(TSH)>妊娠期特异性参考范围上限,FT4<妊娠期参考范围下限。
三、既往有甲减病史需口服药物治疗的女性,需将TSH控制0.1~2.5mIU/L(更理想的范围是1.2~1.5mIU/L),妊娠后LT4的剂量需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20—30%,产后将药量改为孕前水平,并于产后6周复查。
    优甲乐最好在早餐前1小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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