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关注的甲亢几个问题
2016年08月19日 379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产前是否都需要检查甲功?若孕前没有甲亢,怀孕后却发现T3、T4高是否能说明孕妇患有甲亢?这种情况需要治疗吗?
据国内外资料报道,妊娠合并甲亢的患病率为0.02~0.2%,合并临床甲减的比率为0.6%,合并亚临床甲减者为5.27%,合并低T4 血症为2.15%。所以,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病人还是很高的,但孕前是否都需要检查甲功目前还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具有危险因素的妊娠妇女应检查甲功:甲状腺疾病个人史;甲状腺疾病家族史;甲状腺肿大;甲状腺抗体阳性,症状和体征提示甲亢或甲减;1型糖尿病;并发其他自身免疫病;不孕症;流产和早产史;头颈部放疗史等十种情况。
若孕前没有甲亢,怀孕后却发现T3、T4高并不能说明孕妇患有甲亢,这是因为妊娠期甲状腺激素的代谢会发生某些生理变化,如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增高会刺激肝脏合成甲状腺结合球蛋白(TBG)增加,同时TBG糖基化增加使其代谢清除减慢,血清TBG水平可达非妊娠期时的2-3倍,TBG增高导致血清总甲状腺激素(T3、T4)水平增加,但游离甲状腺激素(FT3、FT4)水平正常。此种情况不能诊断甲亢,当然也就不需要治疗。
2.是否存在孕前没有甲亢,孕期发生甲亢,并一直延续下去的情况?
若孕前没有甲亢,孕期发生甲亢,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妊娠早期胎盘产生大量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因这种激素具有促甲状腺激素(TSH)的活性,对甲状腺有刺激作用,使血清甲状腺激素升高,TSH受抑制,导致孕妇甲亢,这叫一过性妊娠剧吐性甲亢(THHG),病情较轻,常伴有妊娠剧吐,妊娠中后期自然缓解。第二种情况是妊娠期间新发生的甲亢,其特点与一般甲亢相同,病情较重,不易缓解。但后一种情况比较罕见,因妊娠期间存在免疫耐受,自身免疫性疾病一般会减轻或缓解。
3. 妊娠一过性甲亢与真正的甲亢有什么区别?
妊娠一过性甲亢发生在妊娠早期,妊娠中后期自然缓解,一般症状较轻,常伴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甲状腺无肿大,甲状腺自身抗体不高;而真正甲亢症状明显,消化道表现食欲亢进、易饥、腹泻等,甲状腺常肿大,伴或不伴突眼,甲状腺自身抗体常升高,持续时间长,不易缓解,常需要治疗。
4.甲亢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都有哪些?
妊娠早中期甲亢未控制者自然流产率增加,妊娠高血压发生率也增加;妊娠晚期甲亢未控制者,先兆子痫、子痫、充血性心衰、甲亢危象的发生率明显增加;死胎、早产、胎盘早剥和感染的发生率远高于妊娠早中期甲亢得到良好控制者。
对胎儿的影响主要为胎儿宫内生长迟缓、早产儿、足月小样儿、先天畸形、死胎、颅缝早闭等。文献报道,甲亢合并妊娠足月小样儿的发生率是正常妊娠的9倍;未接受药物治疗的甲亢患者胎儿畸形的发生率达6%,而甲亢药物治疗者为1.7%,正常人妊娠胎儿畸形率仅为0.2%。
5.有患者在孕期开始表现为甲亢,后来甲亢缓解,产后又复发,这是为什么?
妊娠合并甲亢多表现孕早期甲亢加重,中晚期病情缓解,产后甲亢易复发的特点。孕期开始表现甲亢可能与孕早期血清hCG浓度增加有关,因为hCG有类TSH的作用,妊娠中晚期随着免疫耐受出现、TSAb滴度下降、血清TBG增高、母体甲状腺可利用碘减少等因素,甲亢多减轻或好转,甚至变成甲减。而产后,随着免疫耐受状态的解除,大多数已缓解的甲亢又会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