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弱视应该如何防治?
2018年03月03日 8233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儿童患弱视常见有4类
1、屈光不正性弱视
通常是两眼都有高度近视、远视或散光,会造成视网膜的影像模糊,影响视力的发育。我国儿童的弱视主要是由屈光不正,特别是远视性屈光不正引起的。
2、屈光参差性弱视
两眼的度数差异很大,通常是一眼正常,另一眼的度数较深,视网膜上的影像也比较模糊,致单眼视力发育不良。几乎没有任何症状,只能通过视力检查才会被发现。这种弱视是功能性的,经过治疗有可能恢复视力。如果早期矫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发生。
3、形觉剥夺性弱视
由于眼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眼疾,阻挡光线进入眼球,导致视网膜的影像模糊。这种弱视与上述几种不同,弱视程度深,视力低下,如不及早手术,预后较差。
4、斜视性弱视
斜视患者眼底无异常,但伴有弱视。因为一眼斜视,两只眼睛在注视一个目标时在两眼黄斑处所形成的像,视中枢不能将其融合为一个物像,因而产生了复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性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
如何预防儿童弱视?
预防弱视,首先可以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当弱视眼视力达到0.6时,就可以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如手描实体镜、同时视训练及融合训练等。当立体视觉锐度≤60"者,一般不会出现弱视复发。
其次,可以进行眼位的矫正,对于配戴眼镜及综合治疗仍不能矫正眼位的弱视儿童,应当尽早进行斜视手术。术后再进行双眼视功能训练,防止弱视复发。保持双眼视力平衡,在弱视眼视力上升到0.9以上,仍与健眼相差很大者,应当采用半遮盖疗法或交替压抑疗法,使弱视眼视力上升,与健眼视力保持平衡,防止弱视复发
再者,要有稳固的中心就视,在弱视眼注视性质转入中心注视后,一般不会复发。视力虽然以达到0.9,仍为旁中心的弱视儿童,疗效不宜巩固,因为有时注视性质的改变比视力提高需要更长的时间,所以要注意这方面的训练,以防止弱视复发。
最后,还要重视随访与家庭巩固治疗,弱视在基本痊愈后,不能以为大功告成,万事大吉,一切治疗停止。基本痊愈后仍心须坚持家庭巩固治疗,逐渐减少次数,在2—3内慢慢停止;坚持随访,第一年内每月复诊一次,以后两年内应每三月复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