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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高血压,怎么办?

2022年02月01日 811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1、发病率高:妊娠合并高血压的患病率占孕妇的5%10%,其中70%是妊娠期出现的高血压,其余30%在妊娠前即存在高血压。

2、危害大妊娠高血压增加胎盘早剥、脑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急性肝功能衰竭、急性肾衰竭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并发症的风险,是孕产妇和胎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3、分类:妊娠高血压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

①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发生的高血压,不伴明显蛋白尿,分娩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指妊娠前即存在或妊娠前20周出现的高血压或妊娠 20 周后出现高血压而分娩12周后仍持续血压升高。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的血压升高伴临床蛋白尿(尿蛋白≥300 mg/d) 或无蛋白尿伴有器官和系统受累,如:心、肺、肝、肾、血液系统、消化系统及神经系统等。

④重度子痫前期:血压≥160 /110 mmHg,伴临床蛋白尿,和() 出现脑功能异常、视物模糊、肺水肿、肾功能不全、血小板计数<10/mm3肝酶升高等,常合并胎盘功能异常。

4、治疗目标:对于妊娠高血压患者,推荐血压≥150 /100 mmHg时启动药物治疗,目标为150 /100 mmHg以下。

5、如无蛋白尿及其他靶器官损伤存在,也可考虑≥160 /110 mmHg 时启动药物治疗。

6、合并轻度高血压时,强调非药物治疗。包括适当活动、情绪放松、适当控制体重、保证充足睡眠等。

7、药物治疗:最常用的口服药物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和硝苯地平,必要时可考虑小剂量噻嗪类利尿剂。妊娠期间禁用普利类和沙滩类药物。

8、应避免将血压降至低于130 /80 mmHg,以避免影响胎盘血流灌注。

9、当高压≥180 mmHg或低压≥120 mmHg 时,应按照高血压急症处理。

节选并改编自“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 2018 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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