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度关注“高危儿”
2020年05月05日 813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高危儿的定义
《儿童康复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3月第1版)中,关于高危儿的定义如下:是指在胎儿期、分娩过程中、以及婴儿期因受到各种高危因素(如早产、颅内出血、窒息、黄疸、感染等)的影响,其生长发育尤其是脑组织的发育可能发生或已经存在生长发育障碍(特别是神经心理发育障碍)潜在危险的小儿。
高危儿的高危因素
存在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小儿诊断为高危儿。
1.胎儿期:母亲孕期健康情况(高龄、妊高症、糖尿病、甲底、贫血、孕期TORCH病毒感染、有害化学物质或药物、接触放射性物质),胎盘发育不良、脐带异常(脐带过短、脐带扭转)、羊水异常等。
2.分娩期:早产(孕期小于37周)、难产、过期产(孕期大于42周),出生时窒息、产伤等。
3.新生儿期:低出生体重(小于2500g)、新生儿疾病(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胆红素脑病、中枢系统感染性疾病、低血糖脑损伤),先天缺陷等。
4.婴儿期(1岁内):颅外伤、中毒,家庭社会因素(家庭结构、家庭氛围、经济地位、卫生条件),缺乏早期教育等。
高危儿的分类
1.出生时已经出现病损的高危儿。如窒息、颅内出血、高胆红素脑病等;
2.疾病征象暂未表现出来的高危儿。如脑瘫、智力低下、运动障碍,学龄期的行为异常,精神发育异常。
3.健康高危儿。虽然存在高危因素,但是其生长发育均和正常儿童一致,无明显落后及病损。
高危儿的早期临床表现
1.生后情绪不稳,持续哭闹、入睡困难或过分安静,频繁吐沫、吐奶频繁,喂养困难、吸允无力,对突然出现的声音或体位改变敏感(惊吓状),6周龄时对声音或视觉刺激无反应或反应过于强烈。
2.新生儿手脚常“打挺”,用力屈曲或伸直,下颌、手脚频繁出现抖动,满月后头后仰,扶坐时不能竖头。
3.2月时引逗无应答,3月时不能抬头,无喉音。
4.4月时紧握拳,拇指不能打开,5月时俯卧位前臂不能支撑身体。
5.6月时扶立仍尖足支撑,不会立位跳跃。
6.7-8月时不会发“ba、ma”音,不会独坐。
7.9-10月时不会爬。
8.12月龄时不会用手指物。
高危儿的干预
实践研究和临床经验告诉我们,对于已出现异常临床表现的高危儿,早期规范的干预可以降低高危儿神经发育障碍的发生率(特别是智力障碍和脑瘫)。高危儿的大脑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在其病情稳定后给予康复治疗,一些脑损伤可以获得完全康复。
对于单纯出现某一项发育落后的小儿,其早期干预的必要性并不十分肯定。摘录《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15版中,针对高危儿的早期康复干预指征推荐如下:
1.存在脑损伤和神经发育不良的高危因素;
2.神经系统检查异常:如肌张力异常、姿势异常、反射异常;
3.发育量表评测结果为边缘或落后;
4.全身运动(GMs)评估为痉挛同步性或不安运动缺乏;
5.Alberta婴儿运动量表(AIMS)评估结果为小于5%百分位。
符合其中两条或以上者,建议在专业康复医师或康复治疗师指导下进行早期康复干预。
高危儿的干预方法
对于高危儿一般采用视觉刺激、听觉刺激、按摩、运动功能训练、神经发育治疗、课堂教学、亲子活动等方式进行干预。通常按照婴儿的发育规律进行,例如:3月前主要目标是视觉、听觉、触觉、前庭功能、抬头、身体扭转训练,4-6月主要目标是翻身、坐、手触物、平衡能力等,7-12月主要是手的精细动作、爬行、站立、语言等。在采取医院内康复治疗的同时,患儿的早日治愈离不开贯穿始终的家庭康复。
总结
满足高危儿高危因素中任意一项的小儿,就可以被诊断为高危儿。但是大部分的高危儿属于正常儿童的范畴,只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其存在发育障碍、脑损伤或相应疾病的潜在风险较正常儿童高。我们可以说高危儿是一个特殊而又复杂的群体,因为其前期高危因素、病理损害的严重,并不绝对导致后期病情显著的异常。而且,一部分小儿高危因素不突出,甚至不存在任何高危因素却会出现显著的神经系统发育障碍。因此,高危儿需要长期系统的监测,与此同时,不合并高危因素的发育障碍的小儿亦不容被忽视。
综上,如果家长朋友您的宝宝不幸符合或疑似上述“高危儿”的表现,请不要掉以轻心或过分不安,并尽快到正规、专业康复医院就诊,我们将同您一起为祖国的花朵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