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后的处理措施
2017年12月14日 3042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一、如不慎被锐器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局部保护性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二、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后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并填写医务人员锐器伤登记表。
三、根据锐器污染源的不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一)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0.06mg/Kg),同时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注射乙肝疫苗。
(二)若被HC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
1、在暴露当时、暴露后6个月时检测HCV抗体及ALT水平。
2、每两周做一次HCVRNAPCR检测。
3、在暴露后每三月或一旦通过PCR方法发现HCVRNA阳性时检查HCV抗体。
4、如果复查HCVRNA仍为阳性,则建议到肝病科接受随访及治疗。
(三)若被HI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者应立即报告预防保健科(节假日报告院总值班),预防保健科在接到报告后按照程序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然后逐层上报给省疾病控制中心。由省里专家组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国家规定药品由省疾病控制中心提供)。
1、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
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
4、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
5、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6、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注:
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AZT(每次200mg,每日3次,或每次300mg,每日2次) 拉米夫定(每次150mg每日2次),连续使用28d。或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300mg/次,每日2次。
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韦(800mg,tid,饭前1h及饭后2h用),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