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前须知】面肌痉挛患者在治疗前必须了解的问题
2018年07月18日 719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面肌痉挛(hemifacial spasm,HFS)是指一侧或双侧面部肌肉(眼轮匝肌、表情肌、口轮匝肌)反复发作的阵发性、不自主的抽搐,在情绪激动或紧张时加重,严重时可出现睁眼困难、口角歪斜以及耳内抽动样杂音。原发型的面肌痉挛,在静止状态下也可发生,痉挛数分钟后缓解,不受控制。
面肌痉挛临床表现
原发性面肌痉挛多数在中年以后发病,女性较多。病程初期多为一侧眼轮匝肌阵发性不自主的抽搐,逐渐缓慢扩展至一侧面部的其他面肌,口角肌肉的抽搐最易为人注意,严重者甚至可累及同侧的颈阔肌,但额肌较少累及。抽搐的程度轻重不等,为阵发性、快速、不规律的抽搐。初起抽搐较轻,持续仅几秒,以后逐渐处长可灰数分钟或更长,而间歇时间逐渐缩短,抽搐逐渐频繁加重。严重者呈强直性,致同侧眼不能睁开,口角向同侧歪斜,无法说话,常因疲倦、精神紧张、自主运动而加剧,但不能自行模仿或控制其发作。一次抽搐短则数秒,长至十余分钟,间歇期长短不定,病人感到心烦意乱,无法工作或学习,严重影响着病人的身心健康。入眠后多数抽搐停止。双侧面肌痉挛者甚少见。若有,往往是两侧先后起病,多一侧抽搐停止后,另一侧再发作,而且抽搐一侧轻另一侧轻重,双侧同时发病、同时抽搐者未见报道。少数病人于抽搐时伴有面部轻度疼痛,个别病例可伴有同侧头痛、耳鸣。
面肌痉挛的诊断
面肌痉挛的临床诊断主要依据患者典型的症状:单侧面部肌肉非自主、阵发性、反复发作的抽搐,精神紧张、焦虑和心理压力过大都会诱发或加重发作,面部肌肉的运动如用力闭眼、鼓腮等也会诱发痉挛发作,甚至在睡眠和麻醉状态下也会发作。
对于缺乏特征性临床表现的病人需要借助辅助检查予以明确,包括电生理检查、影像学检查、卡马西平治疗试验。
面肌痉挛的鉴别诊断
1、面瘫后遗症面肌抽搐:由于面瘫恢复不全发生轴索再生错乱所致。面肌抽搐只在做眨眼、抬眉等动作产生。以往有明显的面瘫史,患侧多遗留不同程度的面肌无力和麻痹现象。
2、功能性睑痉挛:常见于中年以上女性患者,为双侧眼睑肌痉挛,下部面肌无抽搐,常伴有情绪障碍,肌电图显示面肌不同步放电,可能系锥体系统功能紊乱所致。
3、面肌颤搐:为面肌个别肌束细微的颤动,常侵入周围眼睑肌肉,多限于一侧,可自行缓解,可能是侵犯脑干、脑神经的良性病变所致。
4、Meige综合征:又称眼-口-下颌肌张力障碍综合征,表现为双侧眼睑肌痉挛,并有口、舌、醒、下颌、喉及颈肌肌张力障碍。
5、习惯性痉挛:为小型痉挛,面肌无目的刻板性或反复跳动,多见于一侧,多在童年期发病。
6、中脑和锥体系统病变引起的手足徐动和舞蹈病,亦可有面部不自主运动。
面肌痉挛的治疗
1、药物治疗:面肌痉挛治疗的常用药物包括卡马西平、奥卡西平以及安定等。其中,卡马西平成人最高剂量不应超过1200mg/d。备选药物为苯妥英钠、氯硝安定、巴氯芬、托吡酯、加巴喷丁及氟哌啶醇等。
药物治疗可减轻部分病人面肌抽搐症状,面肌痉挛药物治疗常用于发病初期、无法耐受手术或者拒绝手术者以及作为术后症状不能缓解者的辅助治疗。对于临床症状轻、药物疗效显著,并且无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可长期应用。
药物治疗可有肝肾功能损害、头晕、嗜睡、白细胞减少、共济失调、震颤等不良反应,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即刻停药。特别指出的是,应用卡马西平治疗有发生剥脱性皮炎的风险,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可危及生命。
2、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主要应用于不能耐受手术、拒绝手术、手术失败或术后复发、药物治疗无效或药物过敏的成年病人。
肉毒素皮下注射后经过2~5d的潜伏期后起效,据文献报道可以使75%以上的患者的肉毒素注射区域的肌肉痉挛症状完全消失或明显减轻,疗效持续的时间取决于肉毒素注射的剂量,大多可以维持数月。
肉毒素注射后常伴随出现眼干、多泪、复视、眼睑肌及面颊肌乏力,多次注射后甚至会引起部分面颊肌的永久性麻痹。当出现疗效下降或严重不良反应时应慎用。过敏性体质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
3、显微血管减压手术(MVD):微血管减压术是指在手术显微镜下将位于三叉神经、面神经等颅神经根部走行异常、并对颅神经造成压迫的血管推移离开,解除血管对颅神经根部的压迫,从而使临床症状得到缓解,从根本上治疗面肌痉挛,治疗彻底不复发。微血管减压术不同于传统手术治疗,治疗简单易操作、安全性高、风险小,而且微血管减压术不会伤及神经,无毒副作用,患者在治疗后不会产生任何不适症状,完全可以信赖,放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