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骨转移疼痛难忍怎么办?

2018年07月28日 1085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骨痛的利器
—氯化锶(Sr-Cl2)注射液
恶性肿瘤骨转移可引起剧烈疼痛,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引起疼痛的原因是骨膜中有丰富的神经,当肿瘤浸润侵犯到神经时,通过肿瘤机械性压迫和局部复杂的病理生理反应,分泌产生多种致痛物质等,引起剧烈疼痛。疼痛最剧烈程度老话形容是“痛入骨髓”,非人能忍受,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临床医生一般是根据疼痛级别给予相应级别的药物镇痛,对个别单发的转移灶也会增加放疗等措施。但是,临床实际来看止痛药物使用过久,会有耐受现象,只能增大剂量或多药连用,随时间延长和病情发展,病人疼痛大部分都会进展,另外不可避免的是镇痛药物的副作用,成瘾性强、肝肾毒性等。而放疗对于局限性骨转移效果较好,但对多发转移几乎无能为力。
相较上述措施而言,部分放射性核素却因天然理化性质对于恶性肿瘤骨转移性骨痛有极佳的治疗效果。已经应用于临床的放射性核素有锶89、钐153、铼188等。目前,我国准许上市使用的是锶89的制剂89Sr-氯化锶。

氯化锶是一种盐类,完全没有上述镇痛药物的缺点;锶-89(89Sr)是一种亲骨性放射性核素,发射平均能量为1.463MeV的β射线,半衰期为50.6天,锶与钙是同族元素,化学性质类似,进入体内后同钙一样参与骨矿物质的代谢。由于恶性肿瘤转移灶周围成骨细胞代谢活跃,因此静脉注射89Sr后,转移病灶内89Sr的摄取率可达到正常骨组织的2—25倍,并可长期滞留在癌灶中,有资料显示,注射后90天,骨转移灶内89Sr的滞留量仍可达20%-88%,因此可持久地维持药效。

持续的近距离射线照射可有效杀伤肿瘤细胞,缩小病灶,起到良好的镇痛和治疗作用。最初主要用于治疗前列腺癌和乳腺癌,随着临床应用研究的进展,所有可引起成骨细胞活跃的恶性肿瘤骨转移都有了治疗病例,鼻咽癌、甲状腺癌、神经母细胞瘤、胸腺类癌、肾癌、大肠癌、肝癌、胃癌等骨转移所致骨痛的治疗都有应用,有些还取得了不错的疗效。作为一种用于姑息性治疗肿瘤骨转移性病灶所致疼痛的放射性药物,正越来越受到临床的重视。

锶-89治疗后,大部分患者没有明显的不适感,少数患者注射后2—7天左右有轻度骨痛增加,注射后10天左右即可产生明显的止痛效果,大多数患者止痛效果非常显著,疗效持久。半数以上可完全消除疼痛,效果一般可维持3—6个月以上,有些病例可维持8-10个月,极大地改善了患者的生存质量。部分病例可能无效,或起效时间不一,还有些病人会有反跳痛,这些都是治疗中常见的表现,需要患者及家属理解。
89Sr只发射纯β射线,射程很短,约3mm左右,全身辐射剂量极小,对患处以外的器官或组织无明显影响。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一过性血液抑制现象,白细胞或血小板略有减低,但是在短时间内即可恢复正常,因此对人体无明显毒副作用;同时β射线穿透力较差,一厘米的木板、一层棉被即可将其大部屏蔽,所以对周围环境以及患者家人的辐射危害可忽略不计。

锶-89治疗方法简便,直接静脉推注即可,每次注射时间只需10分钟左右,一般用药剂量为4毫居里,每3个月以上即可进行重复治疗,治疗次数不限;还可与其他癌症治疗措施同时使用,疗效可明显提高。

相对于其他镇痛措施,锶-89治疗的总有效率大约在80%左右,如果药效能维持6个月,每个月平均费用约2千余元,毒副作用更是远低于其他化学药物,因此具有很高的效价比。

治疗适应症:
1、临床、病理、和影像学确诊的骨转移患者;
2、骨转移所致骨痛;
3、核素骨显像示异常放射性浓聚,骨显像阴性或显示为冷区的患者,一般认为治疗无效;
4、白细胞>3.5*109/L,血小板>80*109/L。如低于上述数值,需待治疗达标后使用。
上述四条为接受治疗患者的必备条件。
治疗禁忌症:
1、进行过细胞毒素治疗的患者;
2、放化疗后出现严重骨髓功能障碍;
3、严重肝肾功能障碍;
4、脊柱转移灶压迫脊髓或脊神经根,出现截瘫症状的患者;
5、脊柱转移致病理性骨折;
6、甚晚期和/或经历多次放化疗的病人,基本情况已经极差,疗效不好,慎用。
治疗前必做的检查和准备:全身骨显像,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血、尿常规检查,近期化疗的患者需要有1-2周间隔;低钙饮食,停用钙类制剂药物3-4天以上,注射前后2天内最好停用膦酸盐类药物,以利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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