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肺癌患者不适宜外科手术治疗?

2019年01月15日 875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尽管外科手术是肺癌治疗的首选方法和基本手段,但确诊肺癌患者中,仅约20%的患者能接受外科手术,80%的患者一旦确诊就是晚期,失去手术机会。哪些肺癌患者不适宜外科手术治疗呢?有以下情况的患者不宜选择手术治疗:江西省胸科医院胸外科王武明

    1、浅表淋巴结(锁骨上、颈部、腋窝)、对侧纵隔及肺门淋巴结转移的患者,即TNM分期中的N3患者。

    2、术前影像学检查发现的同侧纵隔广泛或不可切除的淋巴结转移,即TNM分期中的N2患者。

    3、肿瘤局部外侵严重,侵范胸内重要脏器者,如:纵隔、心脏、大血管、食管等,即TNM分期中的T4患者。

    4、肿瘤远处转移,如骨骼、肝脏、肾脏、皮肤等转移者,即TNM分期中的M患者。

    5、同侧胸腔内其他组织结构受累而出现上腔静脉综合征、Horner综合征、臂丛神经综合征、喉返神经受累而声音嘶哑患者等,手术风险较大,为相对禁忌证。

    6、出现胸膜及心包转移而出现恶性胸腔积液及心包积液者。

    7、孤立的可切除的脑转移、肾上腺转移及肺内转移,不应视为手术绝对禁忌。

    8、有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心律失常或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的患者。

    9、患有严重的全身疾病(如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或出血性疾病)或恶液质,不能耐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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