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与卡铂
2018年10月09日 1926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卡铂有明显的肾脏毒性、骨髓毒性、神经毒性。因此,临床使用时,应特别谨慎。
卡铂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化学名 顺式-1,1-环丁烷二羧酸二氨铂 。分子式 C6H12N2O4Pt 。分子量 371.26
1.药理作用
为周期非特异性抗癌药。直接作用于DNA,主要与细胞DNA的链间及链内交联,破坏DNA,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
2.药代动力学
静脉给药后,迅速与组织结合,与血浆蛋白结合较少。
在24小时内,血浆浓度降到最低水平,呈二室开放模型。
主要由肾脏排出,但有小部分由胆汁和粪中排出。
人体半衰期约29小时。静脉滴注给予20~520mg/m2/h,24小时尿中排出铂67%(63~73%)。静脉推注11~99mg/m2,24小时排出54%。
3.适应症
主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膀胱癌、间皮瘤等。
4.用法用量
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 500ml中静脉滴注。
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 次。2-4次为一疗程。
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5.不良反应
1)常见的反应:
①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
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
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
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
②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
①过敏反应(皮疹或搔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
②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
③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
④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
⑤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肝功能异常
6.禁忌
1 )有明显骨髓抑制和肝肾功能不全者
2 )对顺铂或其他含铂化合物过敏者
3 )对甘露醇过敏者
7.注意事项
1)用药前,应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周检查1次白细胞与血板
2)带状疱疹、感染、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3)静脉注射时,避免漏于血管外
4)溶解后,应在8小时内用完
5)滴注及存放,应避免直接日晒
6)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
①听力
②神经功能
③血尿素氮,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测定
④红细胞压积,血红蛋白测定,白细胞分类与血小板计数
⑤血清钙、镁、钾、钠含量的测定。
8.特殊人群用药
1)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卡铂在很多实验中,证实有胚胎毒性和潜在的致突变作用。卡铂是否从人类乳汁中排泄尚不清楚。
2)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9.药物相互作用
1 )尽量避免与可能损害肾功能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同时使用。
2 )与其它抗癌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适当降低剂量。
3 )应避免与铝化合物接触,也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滴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