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医保情况
2020年06月01日 8713人阅读
5月19日消息,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医疗保障情况,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贫困患者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
疫情等原因致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增加
当前,还有个别贫困群众未动态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剩余贫困人口中患病人口占比较高,新冠肺炎疫情也对医保脱贫进程产生影响,增加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因此,各部门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着力巩固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和三重保障待遇落实成效,聚焦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及时排查整改问题,持续优化管理服务,做好政策接续衔接,确保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
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分工协作,狠抓参保缴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做好新增贫困人口动态缴费工作。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会同同级扶贫和税务部门,摸实贫困人口和纳入返贫监测范围的边缘人口应参保人员名单,做实做细保费征缴,健全参保缴费台账,确保参保和缴费管理精准到人。聚焦现行标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分类资助参保。
同时,重点抓好因疫情及其他原因新增贫困人口动态参保工作,做好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接续衔接,确保贫困人口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户籍地医保和扶贫部门要持续关注贫困人口、边缘人口参保变化情况,通过部门协作逐一核实处于特殊保障状态、异地参保相关人员参保情况,引导和动员其积极参保。
监测因疫情等原因致贫返贫户
通知称,要统筹用好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挥好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协同做好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致贫返贫户监测,密切跟踪受疫情影响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医疗保障情况,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贫困患者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
同时,要做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落实和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工作,切实减轻贫困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在严格把控标准、准入精准前提下,简化规范门诊慢性病待遇准入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持续治理过度保障,做好资金整合和宣传解释,确保待遇平稳过渡。
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通知还要求各级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保部门的政策指导,加大贫困地区基金监管力度,着力解决贫困人口住院率畸高、小病大治大养及欺诈骗保等问题。稳步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落实就医地管理责任,探索异地就医费用协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机制,建立跨省跨区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击异地就医过程中的欺诈骗保行为。
此外,要落实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加快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2020年内全面推广落实贫困人口市域内三项制度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医保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措施,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优化转诊转外程序。要持续推进协议管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情况、医疗服务情况的监管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