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患乙肝会感染胎儿吗

2020年09月23日 803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肝炎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是严重危害孕产妇及婴幼儿健康的传染病。而孕妇肝炎的发病率远较非孕妇为高,且往往病情较重。根据其病原体目前发现的病毒性肝炎有: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己型和庚型。其中以乙型肝炎最为多见。

随着孕期的母体生理变化,其肝功能也随之发生变化。当妊娠期机体的能量需求量增加时,代谢物质也增加,那么肝脏负担也会明显加重。若此时再患了乙型肝炎,受损的肝脏便难以承担妊娠的负担,从而进~步加重了肝脏的损害,甚至导致肝坏死,出现肝昏迷、产后大出血,危及母子的生命安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儿科王新良

乙型肝炎可以通过胎盘、产道、羊水、母体唾液、汗、泪以及乳汁而传给胎儿,妊娠晚期患病较早期患病婴儿的传染率高。据报导,孕妇合并急性乙型肝炎者,婴儿感染率达46.5%~100%;妊娠早期、中期,婴儿感染率约6%;妊娠晚期婴儿感染率可达70%。被感染后约90%以上会成为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当肝炎病毒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时,易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窒息死亡,还可能发生胎儿畸形。而妊娠早期感染肝炎病毒,胎儿畸形率会增高2倍。

因此,妇女患肝炎后务必节育、不应怀孕。若怀孕后合并肝炎时,孕12周内以人工流产为宜。孕中晚期患者虽不主张终止妊娠,但病情加重且治疗无效时仍应考虑终止妊娠。

摘自《儿童健康红宝书-胎儿篇》,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年,王新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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