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病
2017年12月25日 2211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症状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目前尚不清楚,现有资料显示为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多为中低度发热)、皮疹(多为斑丘疹),并可伴有非化脓性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粘膜溃疡、皮肤瘙痒等。症状持续2-7天缓解,预后良好,重症与死亡病例罕见。 小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甚至胎儿死亡。 有与寨卡病毒感染相关的格林-巴利综合征(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病例的报道,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明确。
病因
1 病原:寨卡病毒是一种蚊媒病毒,于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发现。属黄病毒科黄病毒属,为单股正链RNA病毒,直径40-70nm,有包膜,包含10794个核苷酸,编码3419个氨基酸。根据基因型别分为非洲型和亚洲型,本次美洲流行的为亚洲型。 寨卡病毒的抵抗力不详,但黄病毒属的病毒一般不耐酸、不耐热。60℃30分钟可灭活,70%乙醇、1%次氯酸钠、脂溶剂、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及紫外线照射均可灭活。
2 流行病学特征
(一)传染源。 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亦可通过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罕见血源传播和性传播。 根据监测,我国有与传播寨卡病毒有关的伊蚊种类主要为埃及伊蚊和白纹伊蚊,其中埃及伊蚊主要分布于海南省、广东省雷州半岛以及云南省的西双版纳州、德宏州、临沧市等地区;白纹伊蚊则广泛分布于我国河北、山西、陕西以南广大区域。
(三)人群易感性。 人群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人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检查
实验室检查
(一)一般检查。 血常规:部分病例可有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二)血清学检查。 1.寨卡病毒IgM检测: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免疫荧光法等进行检测。 2.寨卡病毒中和抗体检测:采用空斑减少中和试验(PRNT)检测血液中和抗体。应尽量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开展检测。 寨卡病毒抗体与同为黄病毒属的登革病毒、黄热病毒和西尼罗病毒抗体等有较强的交叉反应,易于产生假阳性,在诊断时应注意鉴别。
(三)病原学检查。 1.病毒核酸检测:采用荧光定量RT-PCR检测寨卡病毒。 2.病毒抗原检测:采用免疫组化法检测寨卡病毒抗原。 3.病毒分离培养:可将标本接种于蚊源细胞(C6/36)或哺乳动物细胞(Vero)等方法进行分离培养,也可使用乳鼠脑内接种进行病毒分离。
诊断
诊断和鉴别诊断
(一)诊断依据。 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
(二)病例定义。 1.疑似病例:符合流行病学史且有相应临床表现。 (1)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 (2)临床表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 2.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 3.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 (2)分离出寨卡病毒。 (3)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乙脑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
(三)鉴别诊断。 需要和以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 1.主要与登革热和基孔肯雅热进行鉴别诊断。 2.其他:与微小病毒、风疹、麻疹、肠道病毒、立克次体病等相鉴别。
治疗
1、寨卡病毒病通常症状较轻,不需要做出特别处理,以对症治疗为主,酌情服用解热镇痛药。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治疗。
2、高热不退患者可服用解热镇痛药,如对乙酰基酚,成人用法为250-500mg/次、每日3-4次,儿童用法为10-15mg/kg/次,可间隔4-6小时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伴有关节痛患者可使用布洛芬,成人用法为200-400mg/次,4-6小时1次,儿童5-10mg/kg/次,每日3次。伴有结膜炎时可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滴眼液,1-2滴/次,每日4次。
3、患者发病第一周内,应当实施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预后
本病一般为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临床上主要采取对症治疗。早期明确诊断积极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延误治疗或者有严重并发症等患者预后较差。
预防
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