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的SARS孕妇最后都怎样了?

2020年02月04日 797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截止到2003年底,全球范围内一共确诊重症急性呼吸道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病人8096例,死亡774例。引起SARS的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分泌物和医院接触传播。


其中,孕妇的SARS患者有多少病例,已无从考证,有关报道都是零星的,经过文献检索,筛除掉重复发表的病例,恩哥做了一下总结。如果想更详细进行了解,可以根据参考文献,阅读原文。



1


文献报道,香港的12例SARS孕妇,年龄24-44岁。


诊断SARS时,有7例为早孕期,医护人员是感染的高危人群,其中有5例为医护人员(71%)。


早孕期病人共2例住进ICU,孕妇死亡1例(14%),有4例在发病后2-5周时间发生自然流产(57%),2例在SARS治愈后因社会因素选择人工流产,只有1例继续妊娠。


中晚孕期病例均非医护人员,4例住ICU,4例早产(80%),4例剖宫产,2例胎儿发育受限,最后孕妇死亡2例(40%)。


香港的病例中均无SARS病毒会母婴垂直传播的证据,因为出生的所有新生儿均无SARS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指标也是阴性。




2


加拿大报道1例,孕2产1经产妇,孕31周时诊断SARS,住院治疗21天,未住进ICU。然后足月顺产一女婴,新生儿没有异常,也无SARS感染证据。




3


 

大陆境内的报道病例也不多,首例救治成功的报道来自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二院,原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据不完全考证,本例也是全球首例救治成功的SARS孕妇。


病人30岁,双胎妊娠,因可疑“双胎输血综合症”于27周时住院治疗。因丈夫有病人接触史,孕妇在29周发病,诊断SARS。


31周5天胎膜早破,行剖宫产娩出两男婴。新生儿无SARS临床表现和感染证据,但是听力及运动神经发育稍落后、肌张力高,经过治疗后有改善。孕妇产后逐渐恢复。


2013年该孕妇接受媒体采访,具体可见报道:

http://news.sohu.com/20130227/n367206816.shtml

 


该团队先后一共救治6例SARS孕妇,报道如下:


除了首例情况如前述之外,其他5例诊断SARS时孕周15-40周不等。孕周最小的15周2天,也是双胎妊娠,23周时其中1胎死亡,26周孕妇诊断肾病综合征,33周6天因胎儿窘迫剖宫产终止。其他4例均足月后分娩。


双胎之一死亡,其发生原因尚不十分清楚 ,可能与双胎输血综合征、胎动过多造成脐带扭转、盆腔相对狭窄、胎盘发育受限等多种因素有关。没有证据证明与SARS相关。


一共6例孕妇,3例产前有胎儿窘迫,1例宫内发育受限,共生出7名新生儿。在之后的随访过程中,3例早产儿发育稍落后,4例足月分娩的发育完全正常,这说明婴儿的发育可能主要与胎龄有关,其次也可能与母亲的病情轻重即高热、低氧血症的程度有关。


所有新生儿均未见畸形,出生时均无窒息,均无SARS临床表现,检验指标均阴性。



4


 

北京地坛医院也报道3例:诊断SARS时,孕妇年龄23-33岁,孕周最小8周,为异位妊娠;20周1例治愈后自己意愿做了引产;30周治愈后因羊水过少回当地医院引产。




5


孕妇在妊娠期,体内生理发生巨大变化,包括细胞介导的免疫状态和肺功能的改变,可能影响到肺炎易感性以及严重程度。


比起非孕期,妊娠期肺炎的病情相对会更重,更需要重症监护室的呼吸机支持;而病毒性肺炎又比细菌性肺炎的发生率和病死率都高。



医护人员更容易在早孕期感染SARS,自然流产率高,是否引起胎儿畸形还未知。所以,建议做好早孕妊娠检测以及自我的防护措施。


中晚孕期感染的SARS病例,由于肺功能衰竭,易造成胎盘解剖和功能减退,胎儿宫内生长受限及胎儿窘迫发生率增加。但新生儿畸形发生率并不增加,也没有证据表明SARS病毒可以通过母婴垂直传播给胎儿。




6


我国最新颁布的《妊娠期与产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专家建议》,由全国知名产科及新生儿专家共同执笔撰写,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副院长李笑天教授做了解读,摘录如下:

 

Q  妈妈确诊感染,新生宝宝需要隔离吗?

李笑天:虽然尚未发现新生儿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病例,但不能排除存在母胎垂直传播的可能。因此,产妇确诊感染,新生宝宝需要隔离,进行评估。产妇与新生儿分开隔离,不可同处一室。


Q  母乳妈妈感染病毒,还能继续母乳吗?

李笑天:目前,尚不确定母乳中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因此,对于疑似或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孕妇的新生儿,暂不推荐母乳喂养,但建议定期挤出乳汁,保证泌乳,直至排除或治愈后才可行母乳喂养。


Q  确诊孕妇的胎盘可以自行处理吗?

李笑天:

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孕妇,其胎盘应该由接产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孕妇及家属不能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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