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2016年11月24日 336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肠内营养是经胃肠道提供代谢需要的营养物质及其他各种营养素的营养支持方式。其决定于时间长短、精神状态与胃肠道功能。肠内营养的途径有口服和经导管输入两种,其中经导管输入包括鼻胃管,鼻十二指肠管,鼻空肠管和胃空肠造瘘管。因为全肠营养(TEN)用于临床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临床适应证尚不规范,根据近几年来的资料统计,以下几种情况得以公认;
(1)营养不良患者的术前、术后支持治疗;
(2)严重的创伤、烧伤等高分解代谢的患者;
(3)肿瘤导致的营养不良;
(4)胃肠道消化吸收功能不良;
(5)老年营养不良、畏食症;
(6)卒中、昏迷等管喂治疗的患者;
(7)长期或严重的腹泻患者;
(8)口腔、耳鼻喉科手术后需流质饮食的患者。
下列情况不宜应用或慎用肠内营养:
(1)小肠广泛切除后早期(1个月内),应进行完全胃肠外营养,从而减少激消化液的丢失;1个月后应逐渐向EN过渡,以刺激肠黏膜的增生和代偿。
(2)处于严重应激状态、麻痹性肠梗阻,上消化道出血、腹膜炎、顽固性呕吐或严重急性期腹泻,均不宜行EN。
(3)空肠瘘的病人如缺乏足够的小肠吸收面积,无论从上端或下端喂养均有困难时,不能贸然进行管饲,以免加重病情。
(4)年龄<3个月的婴儿不能耐受高渗的EN应采用等渗液体,同时应注意可能产生的电解质紊乱并补充足够的水分。
(5)症状明显的糖尿病、接受大竟是类固醇药物治疗及糖耐量异常的病人,都不能耐受EN的高糖负荷。
(6)严重吸收不良综合征及长期少食衰弱的病人。在经肠营养以前应先给予一段时间的PN以改善其小肠酶的活力及肠黏膜细胞的状态。
(7)急性完全性肠梗阻或胃肠蠕动严重减慢的病人。
(8)急性重症胰腺炎急性期病人。
(9)没有明显EN适应证的病。
(10)休克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