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妖魔化的“宫颈糜烂”
2018年07月12日 714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谈到“宫颈糜烂”,我们每日被各种信息包围,有来自报纸、广播等平面媒体以及网络搜索、网站、维信等等各种平台,林林总总,极尽夸张、恫吓之功。
仅列举一二,可见一斑:宫颈糜烂,号称女性“红颜杀手”,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显示,已婚、已生育过的女性60%—80%有不同程度的宫颈糜烂。早期轻度的宫颈糜烂并无明显症状,不易被发现,但由于长期的忽视,从而绝大多数女性一经发现便已是重度宫颈糜烂,想必都知道宫颈糜烂已成为导致宫颈癌的主要病因之一,这严重威胁着女性的生命健康。河南省中医院肿瘤内科孙宏新
宫颈糜烂是常见妇科疾病,严重影响女性夫妻生活质量,也可导致女性不孕,长久的不治疗一拖再拖,不仅加重了宫颈糜烂的治疗难度,也很有可能会导致宫颈癌变。因此,宫颈糜烂的早期检查就显得尤其重要。
然后,就是各种先进的治疗设备,各种“刀”、冷冻、基因疗法等等,高端、大气、上档次,专注坑钱之能事。
其实,多位妇科专家已经反复多次辟谣,也对各大“搜索引擎”助纣为孽的行为深为不齿!
原协和医院妇科专家龚晓明医师早在2013年2月就发文字详细科普过:宫颈糜烂——一个过时的疾病。
宫颈糜烂曾经是一个困扰了很多女性的一个疾病,去做体检,几乎是十有八九会被诊断为宫颈糜烂。
在中国,2008年之前的《妇产科学》,宫颈糜烂一直是作为一个标准的疾病存在的,甚至有谈到它的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但是实际上,那是一个错误的认识。中国的妇产科学,和国际脱轨了多年。在之前妇产科大夫,把宫颈生理期出现的宫颈的柱状上皮外翻当做是一种病理现象了,所以加以诊断。在2008年,本科生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已经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国内是应该要取消“宫颈糜烂”这一诊断的,但是由于不少医师知识更新缓慢,哪怕是在本科生教材修订这个诊断以后5年,仍然有很多医师在诊断“宫颈糜烂”。
宫颈糜烂,说到底,实际上是过去对宫颈的一种正常表现的错误认识。本质上上来说,所谓的宫颈糜烂,实际上是柱状上皮外翻。
在过去的医学教科书上,还有宫颈糜烂的所谓分度诊断,称之为轻度、中度和重度,认为范围的大小是炎症程度的轻重,面积小于1/3是轻度,1/3-2/3是中度,超过2/3是重度。这个其实就是受雌激素影响后柱状上皮外翻的程度不同,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
所谓的“宫颈糜烂”,其实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不需要进行任何的治疗!也不会对生育造成影响。现在如果一上网查询到诸多治疗宫颈糜烂的方法,都是错误的。
同时,对于有症状的宫颈炎,需要进行治疗的。具体的治疗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医院来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急性的炎症用栓剂药物治疗就可以了,慢性的炎症可以采用激光或者冷冻等物理治疗的方法。
还应注意:宫颈的定期检查是必要的,这个不是为了预防宫颈糜烂,是为了预防宫颈癌。
宫颈癌的发生和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的感染有关,有些HPV的所谓的高危型HPV,在宫颈鳞柱交界区持续感染的时候,容易发生癌前病变和宫颈癌。宫颈癌自从有了宫颈刮片以后,死亡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关键就是提前预防和治疗。目前推荐21岁以后的女性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宫颈刮片的检查,在30岁以后,可以联合HPV进行检查,如果连续3次HPV和宫颈刮片检查都阴性,可以间隔时间延长到3年一次检查,到65岁以后可以停止筛查。
宫颈糜烂,这是一个常见的诊治误区,多一个女性知道,少一个女性受害!
(致谢:部分资料摘编自龚晓明医师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