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疱疹病毒其实不可怕
2018年12月27日 5521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单纯疱疹患者的全身症状大多较为轻微,病损有自限性,一般预后良好;但发生于特殊部位的疱疹损害则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值得警惕。例如,疱疹性角膜炎是导致失明的常见病因之一;新生儿及各种原因造成的免疫力低下者感染单纯疱疹病毒后,则可能播散累及重要脏器,预后严重;胎儿宫内感染则可致早产,或先天畸形等;生殖器疱疹则可能导致患者发生器质性及心因性性功能障碍,此外,生殖器疱疹也会显著增加传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危险性.有报道认为感染HSV-2的患者感染HlV的风险会增加3倍。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疼痛科李全波
对妊娠的影响
1.对孕妇的影响
妊娠期间最严重的生殖器疱疹为原发性感染,比非孕妇女更容易引起严重并发症。特别是疱疹性齿龈口腔炎和外阴阴道炎有扩散倾向,可发展为扩散性皮肤感染,以及内脏疱疹,如肝炎、脑炎、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和凝血功能障碍。虽然原发性生殖器疱疹发生率不高,但病死率为50%,尤其是妊娠第三期感染者风险更大,分娩中更易传染给新生儿。
2.对胎儿和新生儿的影响
HSV感染是目前全球最常见的病毒性性传播疾病,主要由HSV一2通过性传播引起。HSV—l通过非性传播等接触方式感染给儿童。近些年来,在发展中国家,HSV一1已成为生殖器疱疹的重要病原体。HSV感染最高发于生育期妇女,存在通过母亲向胎儿和婴儿传播的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研究资料显示,如果母亲是首次感染生殖器疱疹,传给胎儿和婴儿的风险最大。事实上,如果在妊娠后半期原发性感染生殖器疱疹,而不是继发性感染,其传给新生儿的风险极度增高。其他危险因素包括:合并其他病毒感染、母亲体内病毒载量、感染类型(原发或复发),感染时间(妊娠早、中期或后期)、社会一心理因素、是否哺乳以及孕妇年龄(年龄<21岁者为高危因素)等。
在妊娠人群,生殖器疱疹的发病率很高。2%的孕妇妊娠期间首次感染生殖器疱疹,由此带给新生儿感染的风险。
妊娠期间生殖器疱疹经胎盘传染已在动物中获得证实,母亲宫颈感染可血行扩散引起胎盘羊膜炎,造成胎儿先天性感染。早期妊娠感染的概率为1%,可引起流产、死胎、胎儿畸形。妊娠最后3个月感染传给新生儿的概率则为30%~50%,可导致新生儿单纯疱疹性脑炎,表现为发热、嗜睡、喂养困难、抽搐,甚至死亡,死亡率高达50%。新生儿从母亲感染疱疹病毒的途径不定,约有85%为分娩过程中通过产道传播。
3.对分娩方式的影响
(1)原发性感染:发生在妊娠第一期和第二期时,推荐从妊娠32周开始,连续取阴道分泌物进行病毒培养。如果两次连续培养均为阴性.显示病毒在阴道卜皮中无活性,可施行阴道分娩。否则,即使没有临床症状,培养阳性仍推荐剖宫产。另外,如血清抗体转阳,可选择阴道分娩,因为此时通过产道传播的可能性极小,而且新生儿已经获得抗体保护。如原发感染是发生在妊娠后36~40周(妊娠第三期),最佳分娩方式未定,大多数指南建议剖宫产。当阴道分娩不可避免时,垂直传播风险很大(4l%),推荐分娩过程中需静脉滴注阿昔洛韦,并对新生儿进行抗病毒治疗。
(2)复发性感染:复发在妊娠第二、三期时,产前4周坚持抗病毒治疗,从孕36周开始连续取阴道分泌物进行病毒培养,如果分娩前无临床症状,但培养阳性,宜采用剖宫产。如果分娩前无临床症状,病毒培养为阴性,可选用阴道分娩。复发性感染发生在分娩时,如果胎肺已经成熟,建议在破水后4~6小时内实施剖宫产,分娩后给予产妇和新生儿抗病毒治疗。
4.妊娠期治疗
原发性和复发性生殖器疱疹的孕妇治疗,应给予推荐剂量的阿昔洛韦和伐昔洛韦,因为这两种药物尚未被正式批准用于妊娠期疱疹,所以使用前需要征得患者同意。目前该药对新生儿的影响缺乏长期追踪评估,但是已有的数据显示上述药物并不导致新生儿畸形。临床研究显示,长期病毒抑制治疗(孕36周开始直至分娩)可有效降低临床发病频率和分娩期间的病毒屏蔽。降低剖宫产需求率和垂直传播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