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盆腔炎的诊断及规范化治疗

2018年07月13日 7229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盆腔炎(PID)是由女性上生殖道炎症引起的一组疾病,包括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输卵管卵巢脓肿和盆腔腹膜炎。由于其发生部位深藏于盆腔,病原微生物种类繁多且不容易采集,症状、体征轻重不一,使其诊断不如其他炎症性疾病那样容易明确,从而导致这类疾病在诊疗上的不规范。下面就几个相关的问题进行说明。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李咏

1. 流行病学

PID在世界各地的发病率不尽相同,差异较大。在欧洲, PID的发病率尚不清楚,瑞典PID的发病率1996年为0.4%;1990-2000年挪威PID发病率不超过3.5%。我国是感染大国,但目前还没有关于PID的完整流行病学资料。关于PID的致病微生物曾有过争论,但现在趋于一致的观点是,几乎所有致病原都是通过下生殖道上行感染造成。主要是由3类微生物引起:(1)性传播感染(STI)的致病微生物;(2)需氧菌感染;(3)厌氧菌感染。目前比较公认的观点是:PID是一种育龄女性多见的混和性感染的炎性疾病,主要的STI致病微生物是淋病奈瑟菌和沙眼衣原体。

2. 诊断情况

PID的临床表现各异,其诊断通常依据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而定。在性活跃女性及有其他性传播感染危险者,通常按照最低诊断标准、附加标准、特异标准等来综合性诊断。最低诊断标准为宫颈举痛或子宫、附件压痛。建议有条件者对PID患者进行微生物学检查,如发现STI相关微生物,还要对其性伴侣进行诊断与治疗。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感染协作组在制定《中国PID诊治规范》时,不仅制定了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及病原学检查确诊进行PID诊治流程,也考虑到了我国的具体情况,推出了按照下腹痛病征处理的方法进行PID的治疗方案。即在没有实验室检查进一步帮助医生确诊PID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病征处理流程来进行PID的分层诊治方案。在此方案中,要特别注意治疗72小时分流原则,一旦发现药物治疗72小时仍体温不降、白细胞仍高等炎症未控现象,甚或出现盆腔包块者应及时改变治疗方案或转至条件更好的医院就诊,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及导致其他外科疾病的发生。

3. 治疗学方面

PID的治疗原则应该是以抗生素抗感染治疗为主,必要时加用手术治疗。根据经验选择广谱抗生素,覆盖可能的病原体,包括需氧菌、厌氧菌、淋病奈瑟菌和沙眼衣原体等。PID一经诊断应立即开始治疗,尽早施治有效的药物和足够的疗程是彻底治愈的关键,抗生素治疗原则上应不少于14天。大多数情况下,在开始治疗PID时并不明确病原,抗生素往往是经验用药。选择治疗方案除要综合考虑疗效、费用、患者依从性和药物敏感性等因素外,还要考虑所在地区PID的常见病原微生物及药物敏感情况。根据我国PID诊治规范制定后2006-2007年进行的全国49个多中心PID诊疗方案验证试验研究,该方案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具有较强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为防止感染后遗症的发生,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以加用有效的中药辅助、巩固治疗,以增进PID治疗的效果和依从性。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感染协作组制定的《中国PID诊治规范》,希望能逐步改变我国PID诊治混乱的现状,增进广大医生对PID诊治的了解和信心,同时更大限度地节约社会和医疗资源。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