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和孕期甲减及亚临床甲减的治疗和监测
2016年09月09日 9578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临床甲减及亚临床甲减对妊娠结局有显著的影响,包括不孕、自然流产或胚胎停育、IVF失败等。近年对甲减与妊娠/产后的关系高度重视。本文总结近年甲减或亚甲减的孕前孕期治疗监测原则。主要的内容参照ATA指南,并结合其他的文献。
一、 关于治疗达标的标准
直至最近,将早孕期(妊娠头三个月)的TSH上限值定为 2.5mIU/L 才广为接受。甲减和亚临床甲减治疗达标的标准最好参照早、中、晚期妊娠的特异标准。如果该实验室没有这样的标准,则可参照下列 TSH值的标准:
孕前稳定在 <2.5mIU/L
孕12周前 0.1-2.5mIU/L
孕13-28周之间 0.2-3.0mIU/L
孕29周后 0.3-3.0mIU/L
FT4也要同时测定。
二、关于治疗药物
任何甲减患者,或者是亚临床甲减加TPO抗体阳性者,应该用左甲状腺素治疗,不用其他甲状腺制剂如T3或干甲状腺治疗。亚临床甲减而TPO抗体阴性者是否治疗尚无定论。
三、关于药物剂量调节
孕前治疗者TSH稳定之后,一旦证明怀孕, 应当立刻将左甲状腺素的剂量增加25-30%。具体的增加方法,可每周在原来药物的基础上增加2片。进一步的调节需要依据母体原发病、TSH水平进行个体化调节。
四、监测方法
初始每两周监测一次,以后酌情延长时间。
五、未应用左甲状腺素的孕期监测
甲功正常、TPO抗体阳性的孕妇要监测甲功。
孕前半期每4周检测一次甲功,26-32周至少测一次。
妊娠期间单纯低甲状腺素血症不需要治疗。
反复流产患者,发现亚临床甲减,无论是否TPO抗体阳性,应该孕前开始治疗。
本文只是作为参考,任何甲减或亚临床甲减的患者,孕前以及孕期间使用左甲状腺素,应该在医师指导下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