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青少年和 6 - 11 岁儿童哮喘的治疗-(3A
2020年04月21日 8152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第二部分 可使哮喘症状控制和风险降低的药物和治疗策略
关键点北京中医医院呼吸科孟广松
目前,第 1 级治疗是仅按需给予短效 β2 受体激动剂(SABA)。但是,没有明显呼吸系统症状或新发哮喘患者也可存在慢性气道炎症。目前很少有研究评估过 ICS 在这类患者中的应用。
常规低剂量 ICS 可以有效减少哮喘症状,降低哮喘相关急性加重、住院和死亡风险。
对于已使用低剂量 ICS、仍有持续哮喘症状和/或急性加重的患者,应在除外常见问题的基础上,如:吸入器使用错误、依从性、持续过敏原接触和合并症,升级治疗。
(1)对于成人和青少年患者,应选用 ICS 联合长效 β2 受体激动剂(LABA)治疗。
(2)对于已使用哮喘控制治疗、但仍有哮喘急性加重的成人和青少年患者,应给予低剂量 ICS(倍率米松或布地奈德)联合福莫特罗作为维持用药和急救药物,这可以降低哮喘急性加重风险。
(3)对于 6 - 11 岁儿童,相比 ICS/LABA 联用,应首选增加 ICS 剂量。
一旦患者哮喘症状控制良好、且维持治疗已达到 3 个月,可给予行哮喘降阶梯治疗,将药物调整至可控制哮喘症状和急性加重的最低治疗剂量。
(1)给患者制定书面哮喘实施计划,密切监测,做好随访安排
(2)除了为确诊哮喘而暂时停用 ICS,一般情况下不能彻底停用 ICS。
对于所有哮喘患者:
(1)应接受吸入器使用培训:这样才能保证药物的有效性,但是吸入器使用在很多情况下是错误的。
(2)鼓励患者增加对哮喘控制治疗的依从性,即使哮喘症状不明显。
(3)对患者进行哮喘自我管理宣教(自我记录症状和/或 PEF、制定书面哮喘实施计划和常规随访),这有助于控制症状,最大程度降低急性加重风险,改善医疗资源利用情况。
对于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哮喘急性加重危险因素的哮喘患者:
(1)给予常规每日 ICS 治疗;制定书面哮喘实施计划;相比低危患者,随访应更频繁。
(2)联合非药物治疗措施来加强症状控制和风险降低(如:戒烟、呼吸锻炼、回避措施)。
1. 哮喘药物治疗
(1)哮喘药物种类
相比其他慢性疾病药物,大多数哮喘药物治疗率较好。哮喘长期治疗药物可分为 3 类:
控制药物:这类药物主要用于常规维持治疗;可减少气道炎症、控制症状、降低未来风险,如:急性加重和肺功能下降。
急救药物:这类药物可以按需缓解突发哮喘症状,包括:哮喘恶化或急性加重。这类药物也可短期应用于运动导致的支气管痉挛。减少,理想情况下停用急救类药物,是哮喘管理的重要目标,也是成功哮喘治疗的一个评判指标。
重症哮喘附加疗法(图 3 -14):在合理使用大剂量控制药物的基础上(通常是大剂量 ICS 和 LABA),哮喘患者仍出现持续症状和 / 或急性加重,可给予这类药物治疗;也可用于控制危险因素(图 3 - 8)。
(2)起始哮喘控制治疗
为了改善转归,研究证实,一旦明确哮喘诊断,就应开始常规哮喘治疗:
相比哮喘症状存在超过 2 - 4 年患者,早期开始低剂量 ICS 治疗的哮喘患者,肺功能改善更明显。研究发现,哮喘症状持续 2 - 4 年后,随着 ICS 剂量使用越来越大,肺功能下降也约发明显。
相比已开始使用 ICS 治疗的患者,既往有过重症急性加重、但未使用 ICS 的患者肺功能下降更明显。
对于职业性哮喘患者,早期脱离致敏原,早期治疗,可增加康复的可能性。
图 3 - 4 中根据研究(若有)和讨论结果,详细列出了成人和青少年开始哮喘控制治疗的建议方案。应评估患者疗效,若哮喘症状控制理想,应及时给予降阶梯治疗。图 3 - 5 中介绍了阶梯治疗方案。
现有症状
首选起始控制治疗药物
哮喘症状或需要使用 SABA < 2 次/月;过去一个月中,没有因为哮喘导致的夜醒发生;没有哮喘急性加重危险因素(图 2 - 2B),包括过去 1 年中没有哮喘急性加重发生。
不需要使用控制治疗(D 级证据)
哮喘症状不明显,但是患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哮喘急性加重危险因素(图 2 - 2B),如:肺功能差、过去一年中有需 OCS 治疗的哮喘急性加重、曾因哮喘急性加重接受重症监护治疗
低剂量 ICS(D 级证据)
哮喘症状或需要使用 SABA > 2 次/月,但 < 2 次/周;因哮喘导致夜醒发生 ≥ 1 次/月
低剂量 ICS(B 级证据)
哮喘症状或需要使用 SABA > 2 次/周
低剂量 ICS(A 级证据) 也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或茶碱
基本每天都有哮喘症状;因哮喘导致夜醒 ≥ 1 次/周,特别是合并有危险因素存在
中等/大剂量 ICS(A 级证据)或低剂量 ICS 联合 LABA(A 级证据)
重症哮喘症状控制不理想或有哮喘急性加重
短期口服激素同时开始常规控制治疗,包括:
1)大剂量 ICS(A 级证据)
2)中等剂量 ICS 联合 LABA(D 级证据)
开始哮喘控制治疗之前
详细评估哮喘诊断依据
评估哮喘临床症状和危险因素,包括肺功能(图 2 - 2)
评估有无影响治疗选择的因素(图 3 - 3)
确保患者正确使用吸入器
做好随访安排
开始哮喘控制治疗之后
2 - 3 个月后评估哮喘治疗疗效(图 2 - 2);若临床情况紧急,可提早开始
根据图 3 - 5 调整现有治疗方案
一旦哮喘症状控制良好,维持治疗 3 个月后,给予降阶梯治疗(图 3 - 7)
图 3 - 4:成人和青少年开始哮喘控制的推荐方案
图 3 - 5:哮喘控制和降低风险的阶梯治疗
(3)成人、青少年和 6 - 11 岁儿童哮喘阶梯调整治疗
一旦开始哮喘治疗(图 3 - 4),哮喘治疗应遵循评估、调整和再评估这一循环。哮喘控制药物根据阶梯方案给予升阶梯或降阶梯调整(图 3 - 5)以达到哮喘症状良好控制和最大程度减少急性加重、固定气流受限和药物副作用风险。一旦哮喘症状控制良好达到 2 - 3 个月,可给予降阶梯治疗,将药物调整至最低有效剂量(图 3 - 7)。
2 - 3 个月控制治疗后,若患者仍有持续症状和 / 或急性加重,在除外了下列常见问题之后,可考虑给予升阶梯治疗:
吸入器错误使用
依从性差
家庭 / 工作中持续暴露于:过敏原、烟草、室内或室外空气污染、药物(如:β 受体阻断剂、NSAID)
导致呼吸系统疾病和生活质量降低的合并症
诊断错误
成人和青少年(12 岁及以上)
药物
每日剂量(mcg)
低
中
高
丙酸倍率米松(含氯氟烃推进剂 CFC)
200 - 500
> 500 - 1000
> 1000
丙酸倍率米松(含氢氟烷烃推进剂 HFA)
100 - 200
> 200 - 400
> 400
布地奈德(干粉吸入器 DPI)
200 - 400
> 400 - 800
> 800
环索奈德(HFA)
80 - 160
> 160 - 320
> 320
丙酸氟替卡松(DPI)
100 - 250
> 250 - 500
> 500
丙酸氟替卡松(HFA)
100 - 250
> 250 - 500
> 500
糠酸莫米松
110 - 220
> 220 - 440
> 440
曲安奈德
400 - 1000
> 1000 - 2000
> 2000
6 - 11 岁儿童(对于 5 岁以下儿童,见图 6 - 6)
丙酸倍率米松(CFC)
100 - 200
> 200 - 400
> 400
丙酸倍率米松(HFA)
50 - 100
> 100 - 200
> 200
布地奈德(DPI)
100 - 200
> 200 - 400
> 400
布地奈德(雾化)
250 - 500
> 500 - 1000
> 1000
环索奈德
80
> 80 - 160
> 160
丙酸氟替卡松(DPI)
100 - 200
> 200 - 400
> 400
丙酸氟替卡松(HFA)
100 - 200
> 200 - 500
> 500
糠酸莫米松
110
≥ 220 - < 440
≥ 440
曲安奈德
400 - 800
> 800 - 1200
> 1200
图 3 - 6:低、中、高(大)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
低、中、高剂量的得出是基于已发表文献和研究的结论。大多数临床获益都在低剂量 ICS 应用时获得。目前研究尚未证实存在剂量 - 疗效相关性。高剂量是武断的,但是大多数长期使用 ICS 的患者都会增加全身不良反应风险。
对于新型制剂,应详细阅读生产商说明书。含有相同分子量的产品并不一定具有临床等效性。详细信息请见 Raissy 等发表的文献。
临床实践中,药物、剂型和剂量的选择应该基于症状控制、危险因素、患者喜好和实际情况(费用、使用设备能力和依从性)(图 3 - 3)。应密切随访哮喘治疗疗效和副作用,并据此调整剂量(图 3 - 5)。
一旦哮喘症状控制理想且控制治疗达到 3 个月,应逐步将 ICS 减量至最低维持剂量,即:能维持良好哮喘控制又能最大程度降低急性加重风险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副作用(图 3 - 7)。对于考虑要接受大剂量 ICS 患者(除了那些短期使用的),都应首先接受专家评估(图 3 - 14)。